楼主:
rayeshsu (只想低调地过日子)
2017-10-12 01:09:01怀孕20周以上经由检查发现染体异常,决定做引产手术
引产手术后胎儿产出有呼吸心跳并非死产 (凌晨两点43分产出到早上快六点婴儿还有呼吸)
在我去户政事务所及劳保局时,承办人员都告知我只要婴儿出生时有呼吸心跳就应该开立出生证明
且我上网查过相关案例,医院也都会开立出生证明
但我在XX医院做完引产手术后医生说上述婴儿状况无法开立出生证明
请问是否如医院所述,无法开立出生证明
为何我的案例却无法开立,是我的认知有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