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mwcvf (tmwcvf)
2017-08-07 21:02:49上个礼拜五上班途中不小心受伤
因为很痛所以下午先请特休去医院检查
也不知道可以先跟公司拿劳保单
结果X光发现脚掌骨头裂了 被打上石膏
当时也不知道要请医生开立诊断证明书
今天一样先请特休
问公司的结果是需要医生证明 注明 宜休养几日
才能请公伤假
但是我走路还是很不方便 想再请假
上网查的结果 要门诊才能请医生开立诊断证明书
安排的复诊是这个星期四
想请问的是
1 复诊时医生会帮我开上次的诊断书吗?
2 网络上有些人说医生不 愿意注明宜休养日数。
要是到时候这样的话怎么办? 有折衷办法吗?
不知道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