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dlem (Bedlem)》之铭言:
: 1丶监护权变更,没那么简单
: 2丶小孩多些长辈关爱,其实也没什么
: 不好,我觉得不用想太多
: 3丶或许妳可以考虑主动分享小孩的生
: 活照丶影片或生活点滴给妳前夫,然后
: 要妳前夫也这样做(带女儿去玩时的照
: 片或影片,也分享给妳)。我和我前妻
: 就是这样做的,我也没因为这样而担心
: 监护权被抢。
: 4丶其实在我看来,在不得已离婚时,
: 肯抢小孩监护权的父母,才是爱小孩,
: 有责任心的父母。如果妳前夫那边真想
: 这样做,我还会高看他一眼。反正条件
: 摆出来,让法院以小孩利益来判断就是
: 了,从孩子的角度来看,也没什么不好。
仅针对第4点回文:
我先生和他前妻是共同监护,已经3年了。
两个小孩轮流在妈妈那边一个礼拜,在我们这边一个礼拜。
因为两个人“都想要小孩”,两位都符合B讲的“肯抢小孩监护权的父母”。
刚认识我先生的时候,我原以为这样的安排很好,因为小孩见到父亲和母亲的次数相同,
父母亲跟小孩相处的时间也相同,大家感情应该不会生变。
但是,随着时间愈来愈久(小孩7岁和4岁),7岁那个小孩去年就开始有一些不适应的状况
产生,而4岁的今年也开始不适应了。
然后,我去把这些状况跟一些比较年长、有经验、或是在专业领域的朋友请教,他们听到
“共同监护”的第一句话就是:“哇!这样小孩很辛苦ㄟ!”
以下是小孩子的状况:
1. 两个家庭有两套规则 (比如:她们妈妈不会要求饭前饭后洗手,我有要求;
她们妈妈没有严格规定睡觉时间,我们有;她们妈妈不会要求她们帮忙家事,我会。)
2.常找不到东西放哪里(因为是一个礼拜之前放的,有时候会忘记是留在这边还是
妈妈家。)
3.餐桌礼仪不一样 (我这一定是提供一套完整的刀、叉及汤匙,她们妈妈说只能用
叉子。)
4.最后一点就是小孩觉得每个礼拜换房子很累...这个我很能理解,因为连身为大人的
我自己,如果每个礼拜换睡觉的地方,我大概会觉得没有归属感,觉得我只是在住旅馆
吧!
7岁那个(她们离婚时5岁)已经好几次睡觉之前哭着跟我们说希望大家(爸爸、我、
妈妈、妈妈的未婚夫和她们)全部住在一个大房子里面,这样她们就不用每个礼拜
换房子。
4岁那个(离婚时2岁)可能因为当时年纪还太小,不太觉得这样安排有什么不好或是好,
所以一直没什么问题,直到大概一个月之前,她会开始说“我不想去妈妈那边,
我想留在这里。”几乎每次妈妈来接她们,4岁那个都哭着被抱走。
所以,我们做了什么事情呢?
答案是,我们什么也不能做。。。我们提过要去咨询,7岁那个也跟我们提过他想要
“跟咨商师聊聊”,但因为小孩子的保险挂在妈妈的名下(我们这边是负责小孩的
其他支出,所以其实对小孩的金钱付出是一样的。)但是妈妈一直觉得这没什么
,不理小孩就会好了(我们从去年就开始提了)。因为离婚协议的关系,我们也不能
不经过妈妈的同意直接带小孩去咨询。我们询问过小孩妈妈愿不愿意找时间大家一起
吃饭或做一些活动,让小孩觉得两边的爱是相同的,但对方仍觉得不需要。所以除了
安慰小孩,我们真的什么都不能做。
我先生不只一次问我他是不是应该放弃小孩的监护权,让小孩跟着妈妈,我们拿
寒暑假的监护权就好?他不止一次问我说他因为想跟小孩相处,选择共同监护,但是
让小孩经历这些事情,他是不是很自私?我的理性告诉我“是,小孩只跟着父、母亲
单一方应该会比较好。”我当然没有跟他说我心中真正的想法,但是,我想如果未来
我遇到相同状况,如果我争取不到监护权,我应该会让小孩跟着爸爸,我拿寒暑假
就好,我相信这对小孩比较好。
我相信每个父母亲一定都很爱小孩(当然,少数抢监护权的父亲是为了面子问题或是
想报复“不负责任的前妻”),但我希望的自己的例子可以帮助一些正在经历离婚的
家长,碰到小孩监护权的时候,尽量不要被感性冲昏了头,学学“负责任前妻”
的态度,真正“从孩子的角度来看”,理性思考怎样的安排才是真正对小孩子好。
: 引述《Divorce01 (离婚版匿名帐号)》之铭言:
: : 和前夫已离婚3年,刚离婚时是共同监护女儿
: : 约一年后改为由我单一监护
: : 爸爸一个月带女儿过去过夜两次
: : (五晚上接,六晚上回)
: : 和前夫的女友(不确定两人是否结婚)完全不认识
: : 顶多是她有时来接女儿过去时打个照面
: : 对方也是笑笑的,看来和善
: : 但八月起前夫和女友迳行到幼稚园找老师
: : 询问一些小孩在幼稚园的状况
: : 后来由园长解决了此事
: : 事件前后前夫完全没有提前支字词组
: : (我们的讯息联系内容仅限于约定带小孩的时间以及汇款事宜)
: : 然后这两天园长又联系我
: : 说前夫女友前些天又打电话给老师
: : 大意是她的行为可能是有意想抢回孩子的监护权
: : 要我自己多加留意
: : 我实在是有点疑惑又困扰了
: : 朋友说既然监护权在我
: : 他们就不应该擅自越过我
: : 一再打扰学校和孩子的生活
: : 应该要请他们停止
: : 但一来我和前夫已不是有商有量的关系
: : 再来他仍旧是孩子的爸爸
: : 我真能制止他女友(或妻子)的此种行为吗?
: : (打电话到幼稚园的都是他女友,一起去到幼稚园时说话的人也都是女方)
: : 应该怎么提出比较好
: : 比较站得住脚呢?
: : 先感谢大家的意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