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婚协议

楼主: xz831526 (Min)   2019-04-25 01:59:03
各位好!
我方家人目前与对方办协议离婚.想询问
1. 协议书已请公证人签章并至已至户政办理,但尚未至法院公证,对方表示自己去法院
公证 ,我方家人不用到场,请问这是具有效力吗?
2.因我方家人考量孩子(婴儿)仍须在对方身边比较好及我方家人工作关系大多时间不在
台湾,故“监护权单独在我方身上”, 但协议书部分有写“由对方请保姆.照顾”,“我
方支付子女所需费用薪水7成给对方至孩子 “成年”,想请问协议书部分写由对方请保姆
.照顾,那待2岁后或是无法请保姆 照顾时是否可带回我方身边?
4.因协议书未提到探视部分,是否虽我方拥有监护权但仍是我方要向对方提探视权的部分
及如是这样因协议未提,故我方可要求家人在台期间由我方带回照顾,如不在仍交由对方
照顾?
4.因房子贷款尚未缴纳完毕(名字是我方),还需十几年才完,但协议书上写需5年内缴
完并过户给对方,这样缴费及过户是否有冲突,我方可不理会5年内缴完之事还是,及缴
贷款未在协议中写谁缴,仅写“我方座落哪里的房屋5年内需缴完并过户给对方,这样仍
是由我方缴吗还是也可要求对方缴?
5.因对方有就诊身心科并服用药物部分,我方是否可在协议书提出“如由对方照顾期间
有惩戒权过当,可立即由监护人带回照顾至成年”或是各位有更好的部分可以让 我参考
吗?
6.因我方家人长年在外工作,如要打官司是否会限制无法出境,及需到法院那天如我方家
人不在台湾是否可请求法院延后或由我方其他直系亲属代为出席?
谢谢你们的帮忙
会提出的原因是对方未有工作但仍要求我方付薪水7成,请对方也要付一些扶养费,对方
又说自己照顾孩子无法工作,且要这些钱是因为孩子以后可以国外就学,我个人觉得基本
才艺,生活等是我方应该也要负责,但对方自己无法负担金济部分却要求我方付责全部,
并超乎太多觉得不合理
所以想请大家给建议
作者: sunbaby0830 (那个他)   2019-04-25 03:55:00
找律师
作者: lin04 (天天)   2019-04-25 09:15:00
完全不合理 找律师只是你有过错吗
作者: sabrinalll (风起)   2019-04-25 11:15:00
细节都没厘清就要去公证?太冒险了吧?另,薪水七成,房贷缴清后过户?你做了什么要签这种条款?
楼主: xz831526 (Min)   2019-04-25 14:01:00
我方家人有做的过错应该是有赌博、喝酒、吸烟跟说谎吧,并未有动手家暴等部分,我是后续才知道家人签这协议
作者: pagurian (小蟹)   2019-04-25 17:59:00
协议, 只要没有违反风序良俗, 不用管是否合理只是, 有没有法律人可以出来指正一下, 到底有没有"监护权"这回事?协议要签"扶养照顾义务约定书"孩子由照顾方负"扶养照顾义务"之责,是吧?甲方照顾,乙方抓扶养照顾义务,是哪招?没有照顾的一方有探视权,照顾方不得剥夺阻挡没有照顾的一方要给付孩子生活基本之费用付钱,探视,这两件事完全没有对价,没有必然关系以上,请法律人帮忙厘清确认一下吧
作者: sabrinalll (风起)   2019-04-25 21:23:00
原po自己都越想越不对劲了,显然不觉得合理。楼上自己会签这种协议吗?
作者: AppleAlice   2019-05-01 17:44:00
建议你去找律师,这种乱签的我办过一大堆,有的签下去就有效力了,有的不一定,要一条一条审过才知道民事官司不会限制出境,也可以委任代理人,律师的话没问题,家人就要看法官准不准代理单方监护但是主要照顾者是另一方的我从没碰过,稍微有脑根本不会这样签,之后两边都会麻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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