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和前妻合作督导小孩学业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关系)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9-01-13 22:36:19
: 依照古制,女人出嫁后要从夫姓,称呼改成
: 张氏李氏不等。所以小孩从母姓和从父姓,
: 其实是一样的。
绝大多数女人 是不会接受你的<古制>逻辑的
(一方面 有<绑女人小脚:从夫/男权>观念 另一方面 却要求<男女平等>付出)
(权利与义务 不对等; 不同<权利> 却被要求"同等"义务???)
P.S. 记得国中的<公民与道德>吗???
权利与义务,在学理上当为相对的观念,而且权利与义务是相伴而生的。
(本网页内容取材自国民中学公民与道德教师手册)
https://tinyurl.com/yc7s3bzz
所以 你前妻遇到像你这样"古制逻辑"的人 是蛮衰的!!!
不会有其他女人 会对像有你这样想法的男性 有兴趣!!!
你怎么不去问问你的同事们 你的亲戚们
有哪对夫妻 在小孩<从父姓>情况下 太太是被先生要求付出<一人一半>的???
离婚 就是表示 她不接受你这种"古制"想法的"婚姻契约"!!!
她要"解约"!!!!!!
你到今天 仍不放弃 "硬要"逼她接受....
一直在板上指责她不接受你的"古制"逻辑 就是她不对???
你前妻 应该是你"古制"逻辑的<最后一个受害者女性>!!!
因为 也不会有其他女性 对你的<古制>逻辑有兴趣!!!
可能.... 你也不了解<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观念!!! (权利越大 义务责任也越大)
所以 你大概只能在这版上 一直发表同样"无解"的问题 n 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