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预防探视小孩不被刁难?

楼主: jwujwu (小包子)   2018-02-01 11:01:15
目前正准备和另一半协议离婚
因为对方不愿让出小孩监护权
希望我能妥协让给他
虽然我是很希望小孩可以跟着我
但在或许对方可能可以给予小孩比较充裕的生活情况下
我犹豫了...
现在我只担心,如果我真的将监护权让给对方
对方目前也答应我一个礼拜可以见小孩一次
在协议书上面也会清楚写下探视规则
只是我就怕之后我要去接小孩的时候会被刁难,为难,
甚至找各种理由不让我接小孩
我也询问过,就算协议书上有载明规则
但在接小孩的时候对方还是刁难或找理由不给接小孩
其实我就算去告对方也没有太大的作用
所以才都说小孩监护权是先抢先赢
但我还是想询问看看,现阶段我是否可以做些什么比较有效的预防措施?
譬如在协议书上面写"如果几次在约定的时间不给接小孩或刁难
我可以提出证明的话,就把小孩监护权归还给我" 之类的话
因为我不懂这样的背书是否会有多大的作用?
还请有经验的大家帮忙解惑,感激不尽!!
作者: wsjmz (凌轩)   2018-02-01 23:03:00
协议带在身上,被刁难时请警察介入处理。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8-02-02 05:31:00
还是建议陆剧“我的前半生”可以看一下 心态问题职业妇女或全职的都想要有喘息的机会了,偏执于小孩的问题其实双方都累,怎么预防怎么做都是后话,最重要的是心定越不能保证的事才要写在保证书上
作者: indoorsma (宅妈)   2018-02-02 05:53:00
找警察也没用 协议书最好直接在法院签才有法律效益 过来人经验私下协议 再怎么背书 若不顺利到时在法院一样没用也没比较有利 照样重头在法院重新协议
作者: dogpampam (咲耶)   2018-02-02 23:19:00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不当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强制执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命有监护权人之一方容忍无监护权人之一方行使探视权,或禁止有监护权人之一方阻止探视的行为,如果有监护权人之一方未为履行时,执行法院得命拘提管收或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之怠金。http://www.help.org.tw/contents/128
作者: indoorsma (宅妈)   2018-02-03 06:16:00
唉唉唉……强制执行并没有那么好用 尤其是面对根本不知道对方何时探视日期会被阻扰的情况下 更是如此前一天 甚至当天才告知不能接小孩 来得及强制执行吗?之后申请下次探视强制执行 对方又推托说没有不让探视是不是又得摸摸鼻子 无奈跑法院诉讼执行费用该谁出钱?直接法院签协议 之后若不从 也直接跑法院变更监护权 可以省去非常多的多余又耗时费事又没有用的步骤 若有需要法院酌定探视权 请记得探视权跟抚养费可以分开来谈的探视权跟抚养费可以分开来谈的探视权跟抚养费可以分开来谈的先把探视搞定 钱慢慢乔 不必要一起拖延
作者: uyap123 (uyap)   2018-02-18 14:31:00
探视小孩被刁难,好像可以报警
作者: indoorsma (宅妈)   2018-02-19 12:33:00
报警没用 警察只能来帮忙调解一下 对方若坚持不给看孩子 警察无法强制我那时带着法院的调解笔录也是照样没办法带走孩子
作者: alexerlay (修禅)   2018-02-19 15:31:00
报警没有用啦警察不能做什么,甚至连基本的法律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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