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为方便阅读以下均用第一人称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已经一年多了
有二个小孩,一个小二,一个幼稚园
当初协议好二个小孩的监护权归我
前妻帮忙负担抚养费每个月ㄧ万二千元
才给了半年后就说他负担不起
最多只能一个月给五千
http://i.imgur.com/YBoAUCi.jpg
我不同意
他说他要放弃探视权
以后小孩的事他不会再过问
我当然知道探视权是没有所谓的放弃
可是接下来他真的再也没有来看过小孩了
抚养费从这时后就变成五千
二个小孩每个月的开销有单据的就要2万8
(注册、月费、安亲、才艺、保险...等)
没单据的食衣住行、吃喝玩乐的加起来超过三万
直到今年二月
他连一个月五千也付不出来
一拖再拖
至今都没下文
加上我爸爸去年底送去安养院
每个月又多一笔开销
经济压力有点大
如果前妻真的摆烂
是不是真的拿他没办法?
我也不想搞得太难看
但我想即使走上法院强制执行对前妻来说应该也不痛不养吧
(他信用破产,名下无可供执行资产)
请问大家还有其他办法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