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题 :
看来, 楼主朋友的婆家观念并不妥当, 前妻则是不方便善尽照顾义务
所以, 可以请楼主的朋友收集他们三方的现状, 做个优劣比较
另外一个重点!!! 孩子的意愿!!!
五六岁的孩子有可能清楚表达意愿了
可以先确认孩子的意向, 若能清楚比较对于三方喜好, 并且立场清楚不摇摆的话
那可能是对男方最有利的因素
依此诉请抚养权的裁判, 男方胜算不小
以上这些细节还可以向政府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确认
※ 引述《fcorners (不动明王)》之铭言:
: 朋友没PTT帐号,代为发文,会再收集意见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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