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SUS (5/4's )》之铭言:
: 之前有在婚姻板发了文章,
: 这段婚姻快要十年了,
妳为什么要离婚不重要
重点只是妳不满意离婚条件
讲这么多 重点却没讲
好吧 应该有讲 就是下面这句话
"我们想要过我们想要的生活"
冲著这句话
我想很有可能是
1. 两方都有赚钱 但女方少 男方多
2. 女方没在赚钱
所谓的抚养费是 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予"合理"的生活资助
什么叫做合理? 如果没办法达到共识
很可能就是用"家庭平均每人每月经常性支出"等类似数据做考量
妳扯那么多自私等理由都没用
除非他愿意给妳 不然就是只能分摊成长所必须的费用
但是请注意一点
别被很多人的抚养费所误导
妳先生 也就是未来可能的前夫
是没义务给"妳"生活费
也没义务给小孩"超过基本以外"的生活所需
所以请详细说明 目前薪资比较
妳到底想要多少抚养费或有价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