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这种情形该你们会怎么看待??

楼主: Reuenthal (羅嚴塔爾)   2014-07-02 02:32:58
前几天接到开庭通知,发现对方满纸颠倒胡言
只好紧急找律师补充声明状
今天早上突然接到社会局的电话
社工表示对方告发我们让小孩被【蚊虫叮咬】
说我们照顾不周,帮孩子洗澡都洗不干净
所以过来访视,检查居家环境
这真的是什么跟什么
都已经挂蚊帐了,小孩偶尔出去被叮一两个包也会被检举
简直欲哭无泪
总之配合社工访视之后
才收到律师寄来,对方抗告状里的证据
对方为了证明我们照顾不周
所以交接小孩之后
立刻把小孩带到车上,【剥光衣服】检查,并用摄影机拍摄
虽然小女孩只有十个月大,但她好歹有基本的隐私吧??
就看到对方证物里面
我女儿不只被脱光衣服检查,连【大小阴唇】都被拨开
并且用摄影机近距离拍摄,从摄影机里面可以看到
小女生的【阴道】都整个暴露出来
她连续拍了四次交接的情况
其中有一次,阴道那儿有白色的东西残留
根本就是屁屁膏沾到而已
他就用这个讲我不会帮孩子洗澡
我想问的是
小孩难道没有基本人权吗?
孩子的爸和祖母就可以去拍摄她的生殖器官
来做为争取监护权的手段?
而且拍摄者不只有我前夫
还有一次前夫没有到,是他哥哥拍摄的
如果小女孩青春期了,可以这样被对待吗?
十个月大的小婴儿,又可以这样被对待吗?
对方这样做,有没有犯法啊?
作者: youame (youame)   2014-07-02 03:05:00
你可以用你写的倒数9行去请教律师怎么写对妳小孩有利我觉得小女婴被拍下体是很不妥的,在没有明确受虐之下在不是洗澡情形下,你前夫拍照若有拨开女婴大小阴唇的举动若照片是在车上拍的,想必他们不会先去清洁手部才做此拍摄那我会向法官提出他们不适任照顾"小女婴"的诉求因为在清洁小女婴的私密处之前,大人需先将自己的手洗干净才不会因为大人的手部不洁,造成小女婴有泌尿道感染风险若你可以举证你前夫哥哥有拍摄女婴生殖器官,那是很好证据表示你前夫没有小婴儿也有隐私权的观念让这种人带女儿,会让母亲心生恐惧自己女儿的人身安全你就好好的反告回去,多和律师讨论如何保护自己女儿加油对了,你前夫说你不会帮小孩洗澡这点你可以反告他说,他连碰触小女婴私密处要先清洁手部都不懂连最基本卫生观念都不懂,怎么去照顾小女婴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7-02 08:48:00
.... 这人让我觉得恶心
作者: w121218   2014-07-02 11:54:00
根本碰到疯子...囧 没有法律背景只能给你拍拍>"<
作者: sandyQQ (-)   2014-07-02 21:35:00
我的妈啊 好可怕 牠到底想得到什么呀
作者: ariesapril (Fen)   2014-07-02 23:48:00
天啊,小孩好可怜
作者: roundfacepig (roundfacepig)   2014-07-03 00:08:00
好可怕的前夫哦!为什么要这样拍小孩的私处
作者: oooops5674 (Pat)   2014-07-03 11:02:00
没办法接受……
作者: MelonChou (MelonChou)   2014-07-03 11:17:00
太低级了吧,拍女孩私处,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女儿 没人性原po要加油 硬起来,保护自己跟小女婴!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07-03 17:36:00
问我们干嘛? 好好跟律师研究阿。妳写出来人家知道怎么办?
作者: roundfacepig (roundfacepig)   2014-07-04 00:22:00
楼上为啥嘘?@_@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4-07-04 09:54:00
病态的前夫,找律师/儿权控告他
楼主: Reuenthal (羅嚴塔爾)   2014-07-04 13:45:00
找过了.....然后说这样很难告他什么><
作者: joeyptt (老鲁)   2014-07-05 01:07:00
我也觉得不至于犯法,不过将来法院上可要求生父删除这种不正当的检查方式,原po加加油撑住,慢慢人家找不到把柄就比较不会再来找砸了(初期、随时跟律师保持吧)至于伯父如果强拍女婴照..或许可问问律师强制罪部分还有..家庭暴力防治法..读熟一点(对象包括前夫)
作者: ewe (需要大量的安全感)   2014-07-05 14:48:00
加油 刚刚被婆婆老公赶出门 女婴也被抱走 警察来了说登记所有权是婆婆 我还没离婚也得离开
作者: bbbkk (bk)   2014-07-05 20:01:00
好恐怖@@
作者: Anastacia (安娜)   2014-07-05 21:17:00
推一楼youame的建议,如果妳的律师说没有办法,那么建议换个律师。
作者: bbbkk (bk)   2014-07-05 21:59:00
我也觉得原po的律师积极度....建议换个律师有第二种意见!
楼主: Reuenthal (羅嚴塔爾)   2014-07-06 21:59:00
我当天就打去儿福和家暴中心,也打给当初视察的社工都一样的回答,也问了三个律师....
作者: Anastacia (安娜)   2014-07-07 11:14:00
那么就把一楼的说法在开庭时说给法官听!加油!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07-08 01:45:00
有家事经验和没家事经验的律师在处理案件起来会差很多...
作者: fionmsh (莫忘初衷)   2014-07-11 22:56:00
这种行为用常理想都觉得问题很大,怎么可能会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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