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前夫不愿意见小孩

楼主: Jeteaime (感謝生命)   2014-06-18 15:16:23
※ 引述《Divorce01 (离婚版匿名帐号)》之铭言:
: 我与前夫因为个性不合
: 几个礼拜以前签字离婚
: 小孩(1岁半)监护权归我
: 这段期间他一直试图要复合
: 但是我的态度并没有软化
: 今天他终于受不了对我落下狠话
: 说从今以后不想再与我和小孩有任何关联
既然走上这条路
本来就要有心理准备
大部分的人都不是完人
情绪控管多少都不完美
离婚和结婚相同
请为最坏的可能性打算
基本上 我对推文部分讲法嗤之以鼻
这不是婚姻版 每件事请更负责点说
不要想当然尔 离婚牵涉的
常常都直接决定某些人的人生
1. 监护权属于某方 表示另一方没有争取?
这逻辑真的很好笑 不知道怎么推论出来的
2. 本来对小孩没有爱?
这又是怎么脑补出来的
3. 他不来比较好 爱上下一个爸爸
爸爸、妈妈永远只有一个
硬要把另外一个人推到那位置
对小孩 对未来伴侣都不公平
其它懒的说
列出几点 请原Po好好思考
1. 回头省思离婚原因
什么叫做个性不合?
小孩才一岁多就搞到离婚
除非是大错 不然其中必定有因
就像妳说的 爱小孩的他怎么舍得割舍一岁宝宝
那换个方式说 为什么妳坚持离婚
怎么舍得让宝宝 这么早就没有爸爸或妈妈?
妳也许有自己想法 那宝宝想法呢?
所以到底是谁剥夺宝宝的权力 尚未可知
很多人不想讲清楚原因
所以妳也不需要解释给别人听
只要自己好好思考 毕竟人生是自己的
妳坚持离婚的原因 是否真的能让妳无愧于心
妳坚持离婚的原因 与小孩比起来是否更重要
妳坚持离婚的原因 是否真的完全没转圜可能
这些事情 理论上 离婚前就该想好
2. 假设离婚已成事实 永不可能回头
如果真的无愧于心 请为了小孩就多沟通
除非某些特定因素(例如有严重人格、相处问题)
千万不要因为离婚就变成怨偶
既然婚姻中他爱小孩
离婚后也愿意负担小孩生活费
也许不是所谓的极端类型
情绪语言本来就很正常
等他稳定后多点沟通
我相信只要他真的爱小孩
多少会愿意考虑去选择对小孩最好的方式
但如果离婚原因 妳有所亏欠
那么要对方原谅甚至放下 就很难了
如果是这种状况 就别拿爱小孩的大旗飞舞
3. 假设决裂是定局
不管怎么样 小孩的爸爸永远是他
让小孩恨爸爸或恨妈妈 不会比较好
未来千万别在小孩前面数落对方
还是那句话 谁对谁错尚未可知
如果让小孩怨恨 输家永远是后者
真的为小孩好 不需要让他介入大人的恩怨情仇
更要清楚让他知道 爸爸妈妈都很爱她
只是可能要工作 所以没办法跟他常见面
至于那些说找其它爱小孩的男人
嘿嘿 我真的很想知道
你们这些人 到底听过看过多少
是否知道 这是很多离婚且带小孩的女人 最大的痛
怎么在妳们说起来 好像很简单的样子?
愿意接受女方小孩的"正常"男人 而且走到最后
从以前听到现在 我想不超过五根手指
那种"我会把妳小孩当作我自己小孩"的话
从男人嘴巴说出来 很多女人会感动
反例? 我听过的没三十也有四十吧
而且这是人数 不是次数
作者: sandyQQ (-)   2014-06-18 21:35:00
你嗤之以鼻的3 是有心理学依据的 多看书再来说 我男友从未说过什么把我的孩子当他的这种话X实际行动显然感人多了
作者: yooyoo223 (yooyoo223)   2014-06-19 10:39:00
离婚后不要在小孩面前说他爸爸的坏话,会让小孩有压力孩子就算听了也无法处理大人之间的恩怨,只会无所适从更正 另一半
作者: banmi (数学小天兵)   2014-06-19 11:20:00
我是男生,我自认没法把别人的小孩当自己的小孩一样看待。有多少女生可以把老公跟前妻生的小孩当自己的小孩一样看待??又或许只是在当下想跟男方在一起的妥协??
作者: sandyQQ (-)   2014-06-19 11:29:00
什么叫做当做自己的 我想大家标准都太高了吧跟一个看都不看钱也不付 另一个愿意陪伴 照顾孩子的人比他亲父好N倍吧 想跟一个人磨合 要妥协的难到只是小孩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4-06-20 12:31:00
看样子原PO一定没经历过孩子的感受吧,我是离婚之子我最恨的就是看我妈了,来了又不能怎样,然后匆匆的又走了,每看到一次我就要被迫分离一次,你懂分离的感受吗,我要经历多少次妈妈不在身边了才叫不心痛既然分开是事实,怎样走下去才是重点,轮著去爸妈家来来回回,小时候可以,大了呢?孩子的假日就会是朋友的,我却要牺牲跟朋友出去玩去陪那个离开我的爸爸我只想发火不会想开心看到他建议版大去看完"父母离婚后孩子走过的路"再来大放厥词吧你
作者: Reuenthal (羅嚴塔爾)   2014-06-21 11:08:00
楼上关于单亲子女的心情,有o-p-children单亲子女版离婚版毕竟是以离婚的当事人为主,会走到这一步,都是无可奈何的选择。监护权没争取到也不是父母愿意的,双方都需要多一点理解和包容^^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4-06-23 22:23:00
我当然懂要互相体量,但是大人谈离婚,都不用考虑孩子的感受?没有踏过别人的路就说出别人说的感想是屁,感觉像是我的经验是自找的一样
作者: joeyptt (老鲁)   2014-07-01 15:41:00
楼上..有的事真的是没办法,谁说就没考量过小孩子呢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4-07-01 17:57:00
给我的楼上,我是针对版主不客气的回文而说的,不是针对其他爸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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