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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活动新法 垦丁“潜水业将全倒”
垦管处昨天发布新闻表示将依3月修订公告的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者重罚;
因新法增列业者投保责任险规定,但保险公司不保潜水,若依法查办,潜水业者将全倒,
被形容是颗“震撼弹”。
从3千元轻罚改为1至15万元的重罚,垦管处长刘培东说,行政罚法第24条规定,一个行为
违反数个行政法规定而处罚锾者,须从一重处罚”;“八仙尘爆”意外后,交通部3月修
订公告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垦管处依“从一重处罚”原则办理,两法罚金差距甚大。
新法主要加重业者责任,增列带客从事水域游憩活动的业者,应投保责任险和伤害险,规
定每一意外事故体伤责任的保险金额2400万元、保险期间最高赔偿金额8400万元,违者可
处3至15万元罚锾,并禁止其营业,被水上活动业者形容是颗“震撼弹”。
垦丁南湾水上摩托车发展协会说,目前业者为乘客投保意外险和医疗险,每人年缴保费
1.3万元,意外事故体伤责任最高金额1500万元,新法要提高额度势必增加负担。
“垦管处若依新法认真查办,潜水活动很快会在垦丁消失!”垦丁蔡姓潜水业者说,业者
都想为潜水者投保,但保险公司就是不保,请垦管处向上级反映,也没下文,不得已只能
投保旅游平安险,最高额度200万元,业者也明白告诉潜水者;每次带客下海,心中都会
祈祷“千万别出事”。
垦管处说,另有水上摩托车活动脱离活动范围或干扰非动力之水上活动者及未在画定航道
行驶、未戴安全头盔、未穿附有口哨的救生衣者等均订有罚则,提醒业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