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刚换完新制身障手册

楼主: blis (盛夏11度C)   2016-07-24 23:30:42
之前做过换证的相关业务,所以想说解释一下停车证跟陪伴者资格认定
社家署有制定一套准则,所以换证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判定是否符合
原则上第一类(智、精、自闭、失智等)重度以上,都会判定符合
中度以下度的话则会在看类别
肢体如果是下肢障碍,一律都会判定符合,不管等级,上肢的话则会再看受损部分。
另外各县市还有会各自的共识标准,每个县市会有些许的不同
所以有时候会遇到一样的状况,但因县市不同而有不同的结果
例如像桃园市,只要是65岁以上身障者,停车识别证及陪伴者优惠皆会无条件判定符合
简易式说法就是两个标准:
第一:身障者是否能独自步行200公尺以上或10~20分钟。(这是我自己约略抓的范围)
第二、身障者定位定向能力是否有受损。(能否辨识方向、会不会暴冲等等)
当收到判定结果时,如果觉得停车别证或是陪伴者是非常需要用到的服务的话
例如像原PO自述,上手肘萎缩无法提重物,外出一定要有人陪同,但却被判定不符合资格
就可提出申复,提出后,就会有社工到府访视,了解生活状况,再跟委员报告,让委员评
断是否符合需求。
异议申复的申请窗口各县市不一定,有的一定要在公所,有的社会局(处)的身障科就可以
受理,所以若想申请,可以打电话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局(处)身障科询问。
强调提醒的是,停车识别证跟停车优惠两者是不相关的,有不少人提出异议申复的原因
是因为想使用停车优惠,并非要使用身障停车格
但停车识别证的用意是让身障者可使用身障停车格,照理说两者是要分开,优惠归优惠
但因多数县市把两个挂勾再一起(如北市),所以造成很多民众因此提出申复..
基本上,这类型的申复...通过机率很小(毕竟并非行动不便需要身障停车格)
曾经跟北市交通局反应过应该要研议改变,但....恩...没有下文(摊手
另外,永久换证的效期为五年
五年后需要重新鉴定还是一样继续换证,社家署还在跟医学会研议,尚且还无确定消息
还要提醒的是,持永久手册的民众,如果觉得现在的障碍状况有变(改善或加重),想重新
鉴定的话,那永久的资格就一定会被取消,回归到新制鉴定的规范
所以请要特别注意。
以上,我知道的部分大概是这样。^^s
作者: uack73907 (嘎斯)   2016-07-25 08:05:00
详细推
作者: oitecard (Ben )   2016-07-25 10:27:00
感恩推,谢谢您详细解析
作者: sayddt (无)   2016-07-25 23:28:00
谢谢分享。
作者: n691129 (静)   2016-07-25 23:35:00
我换完新证后发现 还是不要太早换比较好 因为新证连停车证申请的车种都被限制 旧证小自货可以 新证小自货就不行 真的很无言 审核标准应该要以是否为下肢残障为主吧,而不是车种才对啊!不然都失去停车证的用意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6-07-26 07:10:00
你不换证,任何补助都不能申请因为货车被当营业用吗
作者: n691129 (静)   2016-07-26 23:49:00
前天才去台北市社会局办不过,申请书上面特别写 新证只限定小自客跟客货2用车能申请 若尚未换新证而是持有旧证就无此限制 所以才会觉得能够先不换新证就不要换
作者: uack73907 (嘎斯)   2016-07-27 14:31:00
我知道智 精 轻度 办低收收入以0计算 无工作的话但各县市不一定 也不公布一般是中度才是无工作能力 收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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