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PO
请问一下 我的弟弟今年要上大学
他是身心障碍学生 我查到他能领身心障碍学费减免
因为他是重度听障 应该是可以学杂费全免
但是 问题来了 我查到身心障碍学费减免办法里面提到 :
身心障碍学生或身心障碍人士子女,就读国内学校具有学籍,
于修业年限内,其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总额未超过新台币二百二十万元,
得减免就学费用。而前项家庭年所得总额(包括分离课税所得),其计算方式如下:
一、学生未婚者:
(一)未成年:与其法定代理人合计。
(二)已成年:与其父母合计。
我今年预计要报我父母当扶养亲属以节税(目前已婚)
但我跟老公的年收入合并计算超过250万
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我弟弟的学费减免????
单就我爸妈以及我弟弟的收入 是绝对没有超过220万的(他们收入都是0)
但我很怕若把我爸妈列入扶养 是否也会把我跟老公的所得列入呢???
那就绝对超过220万了 非常急迫求解 或是请跟我说能去那里问?
社会局还是国税局 或是其他单位???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