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安丽一案,依据板规的规范。

楼主: tkdmaf (皮皮快跑)   2016-09-25 11:17:38
此次被检举至组务,虽说板主必须遵从小组长判决的结果。
但就其结果来说,我个人是认为小组长从中定有误会。
尤其是认为我是不是有所偏袒某直销或认为是一言堂的情形。
但我懒的在组务解释,也不想解释。
为什么?小组长平常忙碌的事情多,也不可能每一件事都了解的钜细糜遗。
与其花时间跟小组长沟通并请其注明某些事非其所想。
不如回到本板,我把话跟大家说个清楚。
这板待久的人应该很清楚,我自上任以来,从未偏袒过任何直销公司或直销商。
所有的公司,所有的人,在我的眼中全体一视同仁。
长期以来,要说我最为感冒的事情,就是争执吵闹。
我可以接受你们有各种不同的声音,不同的意见。
但这是在叙事论理上。你可以反驳任何你想反驳的声音。
但是我不能接受的是指著鼻子骂、指着人骂、指著对象骂。
因为谩骂之言,必无好话。严重的,就是变成群起叫嚣,公然笔战。
这次临时性的大修正板规,除了遵从小组组务的判决结果。
更重要的,我必须更加严正的控制住局面,避免有人借此机会引发争端。
此次安丽事件,对我来说,就是个晦暗不明的事。
事实上对诸多人士或社会大众,也是如此。
不要来跟我说身为板主为什么不去了解事情始末。
如果每间直销公司和直销商或非直销商之间,都这样搞。
这个直销板铁定会进入无板主状态,因为没有人能撑得住这样搞。
我做为板主,最主要的就是对一个板的管理尽责任。
对一些相关的理念部份尽到责任,我认为就足够了。
此次事件,或许源自于直销商的话术问题,其中也许牵涉科学实验等等。
其关键在于人为的认同或不认同上。
但对于一个板的管理来说,那不是我着重的重点。
除非他违了法,或是涉及到了刑事责任的诈骗或是其他刑事问题。
否则其原则上,我不会去干涉他。
但是唯有一点,我会干涉,就是因据立场不同而引发争战。
其中包含挑衅、公然污辱、谩骂、叫嚣……等等行为。
为什么我以前到现在都不允许你们指的对象讲一些挑衅言词。
因为那就是争执的起端。
不仅仅过去不行,就是现在,也仍然不行。
是故对于‘挑衅’的认定,我也明说了。
只要你的文章或是推文有足以认定是贬低他人之言词,我一律皆视为挑衅。
明的跟你们讲,就是你讲话别给我指着人讲,就是给我指著事情讲。
我也再明的跟你们说清楚。
含糊不清,我无法正确判断的推文内容,如果当事人检举说他觉得被谁挑衅。
那么原本含糊不清无法正确判断是不是有污辱或挑衅的标准就会立刻被提高。
我再说一次:给我指著事情讲,别给我指着人讲。
你给我指着人讲,当事人要是来检举,就是很高的机会会被认定是挑衅。
而任何人,只要觉得自己被指著讲话,觉得有被人身攻击,就可以检举。
这安丽事件,事情由多,我不想掺和其中的问题,但我严正警告各位,不准
有争执、引战、人身攻击、公然污辱、挑衅……等情形。
现时来说新规定我不会再删推文。
但是我会严格惩处。
by tkdm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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