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连续推文发表无意义或针对性言论惩处条例

楼主: tkdmaf (皮皮快跑)   2014-05-24 10:15:43
已经收到几个来信反应。
是故经过评估重新制定此标准。
规定如下:
凡是于推文发表和文章主题无关,且有针对他人之言论者。
(针对性言论如果和原po所提及的事务是相关的,或是后续讨论是在于论叙事情
而非针对人或是情绪性言论,不在此限制。总的就是不得针对“人”)
或是其发表推文的内容指向的对象非“原PO”而是针对推文内其他人或是针对
非推文内之本板其他人者。将直接视为“挑衅”行为。
依照本版“挑衅”规定处置。
另外从即日起,推文禁止使用“隐藏置换文字”来形容任何“名词”。
你如果怕讲出来会被人家告请什么都不要讲。
举例:
安╳公司、╳宝╳公司,_久公司
再次重申:
个人恩怨要吵请移驾笔战版,本版推文区某几位口水争执由来以久。
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逼版主把版规修订亦趋严格。
假如这状况真的无法解决,恐怕我必须上修惩处最高原则“永久水桶”。
如果这问题持续无法改善,我将会向小组长报告必要措施。
如果小组长同意或认同该措施属于看版自治原则,则或许本板第一次永久水桶的规定
将会出现。
本公告自公告开始生效,不溯及既往。
虽然最后这句我实在不想说但现在必须说明:
“本条例将由版主之主观判断为依据,一但让我觉得就是在引发争执或挑衅之行为,
则直接认定为违规。”
by tkdm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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