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张已亷
3.完整新闻标题:
夫妻受托携1500万现金购泰达币遭抢挨告 法院判免赔
4.完整新闻内文:
张男与顾女于2019年11月委托叶姓夫妇购买1500万多元的泰达币50万颗,却在台南高铁站
面交时遭抢,事后逮人复得900万多元,仍损失600万多元,2人以叶姓夫妇处理委任事务
有过失为由,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要求叶姓夫妇给付300万元,案经屏东地方法院审酌,
认定叶姓夫妇已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判张男与顾女请求驳回,可上诉。
张男与顾女指出,2019年11月以LINE委托叶姓夫妇代购泰达币50万颗,将委任报酬11万5
千元及泰达币买卖价金1502万5千元汇给对方,未料叶姓夫妇依约到台南高铁站面交时,
装满现金的行李箱及后背包遭9嫌全数抢走,造成2人巨大损失,事后虽有退还款项902万
2600元,仍损失600万2400元,以叶姓夫妇未事先确认卖家状况、忽视大额现金交易风险
、没有透过第三方交易平台等进行安全交易,又贸然同意卖家更改交易地点等处理委任事
务有过失,要求叶姓夫妇应负50%赔偿过失责任,给付300万元。
叶姓夫妇主张,交易前有查询卖家交易纪录,已尽注意义务,张男与顾女也同意以现金方
式面交,自身于交易初始察觉有异时,即奋力抵抗以保护现金安全,冒生命危险想夺回现
金,已尽最大防护行为,没有违反注意义务。
法院经查,张男与顾女确实知道也同意会以现金面交,而叶姓夫妇于交易前已有查询卖家
交易纪录,当叶男上卖家驾驶车辆,发现车子未停后,即有警觉要下车,并奋力抵抗做出
防护行为,堪认已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认定叶姓夫妇处理委任事务无过失,判张男
与顾女请求驳回。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9/03/realtime/24760862.jpg
叶姓夫妇于2019年受委托代购50万颗泰达币,未料面交过程1500万多元现金全数遭抢,事
后被张男、顾女2金主提告要求赔偿300万元,屏东地方法院审酌认定叶姓夫妇无过失,判
驳回。图/本报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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