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300万现金台中七期买泰达币 遇到骗徒仅追回20万
台中市陈姓男子为谋不法利益,佯称有泰达币欲交易,找欠债、绰号“小江”找到吴姓买
家,双方在前年初在七期一栋商办大楼前交易,吴交付299.5万元给陈,但陈与同伙拿钱
开溜,事后仅追回20万元,台中地院审结,认定陈涉诈欺取财罪,判刑2年,没收犯罪所
得,另名张姓共犯判刑1年6月。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43岁)有恐吓取财、杀人未遂前科,陈因绰号“小江”的男子欠债
未清,向“小江”佯称,有虚拟货币泰达币欲出售,需“小江”帮忙找到买家,媒介成功
会付1万元酬金,可抵债务,“小江”不疑,前年2月20日,找来吴姓男子在七期鼎盛BHW
商办大楼前交易,陈与张姓友人,搭乘不知情的詹姓友人驾驶轿车,前往赴会。
吴男提了299.5万元的现金,与陈姓男子约好以每颗泰达币29.95元的价格,购买10万个泰
达币,吴交付现金后,由陈、张在车内清点无讹,吴将电子钱包的位址,以手机软件微信
传给“小江”,“小江”再传给陈,让陈将泰达币传送到吴的电子钱包内,双方在等待交
易过程,四人一起下车在超商外抽菸、聊天,但陈、张趁吴不备,跳上詹的轿车后,要求
詹催紧油门离开,诈得299.5万元的现金,之后陈将其中27万、20分给张、詹后,将其余
赃款花用殆尽。
吴姓男子报案后,警方循线找上詹姓男子,詹辩称不知情,并将分得的赃款20万元,归还
给吴,警方循线查获陈、张到案,并依诈欺取财罪送办。
案件审理时,陈辩称,当天是“小江”邀约偿还300万元欠款,不认识被害的吴男,也没
有要交易泰达币,更没有收到“小江”传送的电子钱包位址,在超商拿到钱后,把本票还
给“小江”之后即离开。
台中地院审理后,根据被害人、证人及同案共犯的证述,以及相关的微信对话纪录内容,
认定全案是陈佯称欲出售泰达币,透过“小江”协助仲介,才约出被害人,不采信陈的辩
词,认定陈是案件主谋,诈骗金额达数百万元,不亚于一般三人以上的诈骗集团,犯后否
认涉案,不见悔意,审理期间还藏匿,反复浪费司法、警政资源,加上陈有前科,依累犯
加重其刑,判刑2年,另外张姓共犯,判刑1年6月,可上诉。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265067
300万现金面交被骗 只追回20万 专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