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台中两地挖矿 4人赚12万...台电要追讨窃电费375万
金融市场近年兴起虚拟货币,投资人趋之若鹜,还兴起挖矿潮。刘男为首的4人集团,去
年7月起以宜兰头城一家洗车厂掩护,窃电挖矿牟利,其中一对夫妻更早于6月在台中租房
从事不法。宜兰检警获报,去年10月、今年1月先后破获,查扣143台矿机等物,经查窃电
金额达375万元;检方今侦结,依加重窃取电能罪嫌起诉4人。
宜兰37岁刘姓主嫌在林嫌牵线下,认识36岁黄男、对挖矿素有专攻的40岁李男,便伙同挖
矿牟利。刘嫌找了宜兰头城的洗车场为掩护、李男提供矿机、私接电源等装备和材料,黄
男花约60台买矿机到场装设,林嫌则保管挖得虚拟货币的钱包,用以兑换现金后分利。
由于矿机运作耗电量大,刘嫌等人为减少电费支出成本,去年7月持工具破坏洗车厂的水
泥地面,割开台电输电线,并私接电源作为挖矿使用。台电人员发现变电箱电流异常大量
报案,警方去年11月16日前往搜索,当场查扣119台矿机、网络分享机、私接电缆线等物
;经查窃电金额逾209万元。
其中,夫妻档李男、梁女自去年6月中旬,就在台中租铁皮屋偷接电挖矿,警方1月18日到
场搜索,扣得24台矿机、电脑主机、萤幕、虚拟货币钱包等物,窃电不法利益逾165万元
。
宜兰警方表示,两次查缉行动,查获刘嫌共4人,扣得143台挖矿机,以及虚拟货币的比特
币、乙太币、狗狗币、大零币、泰达币、莱特币等赃证物,计算当时不法获利近12万元,
未查扣到的数量恐更多,全案依法移送宜兰地检署侦办。检方侦查后认为,4人均涉犯刑
法加重窃取电能罪嫌,依法提起公诉。台电将依法追偿375万元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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