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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币托集团公司发函解雇CEO郑光泰,币托回应动区 : 林书维行为不具法律效力”
去年12月,英属维京群岛商币托科技(Bito)闹出高层内斗,自技术长林书维去年请辞后
,仍未交接印鉴、私钥、与帐号密码,并挂名币托交易所(BitoEX、BitoPro)负责人。
执行长郑光泰因故亲赴调查局制作笔录,14日士林地检署搜索林书维住处并传讯,最后以
50 万元交保。
据动区当时报导,币托当时澄清,该公司负责人为郑光泰以及另位共同创办人 Jimmy 两
人,林书维则是集团旗下台湾子公司币托交易所(BitoEX、BitoPro)公司登记负责人。
(目前币托已于民国 111 年 01 月 11 日设立币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为郑光泰
)。
币托母公司祭律师函
今(25)日据民众网报导,英属维京群岛商币托科技公司,对执行长郑光泰发起发出律师
函,提及将解除其执行长一职,并要求交接当前手上的公司资产,包含印鉴、私钥、与帐
号密码等等,否则将提起民事与刑事诉讼。
英属币托委任律师谢政文称,台湾分公司一直由林书维担任,而郑光泰和刘德正所称非林
书维担任负责人的币托公司,实际上是今年 1 月 11 日登记的另一家资本额为两亿的“
币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不属于英属维京群岛商币托科技集团旗下。
英属维京群岛币托科技律师函,翻摄自民众网
英属维京群岛币托科技律师函,翻摄自民众网
粉专归属争夺战
律师函提及,币托 Facebook 粉专再过去几天仍然正在推广郑光泰相关 NFT,在去年 1 2
月,郑光泰在时回应高层内斗事件,称是“家务事不便多谈”,并声明为离职员工之争议
,属单一个案,对币托科技营运与 30 万会员使用者权益不影响。
当时币托粉专也声明集团自创立以来,筚路蓝缕,共同创办人暨执行长郑光泰先生、暨营
运长刘德正先生殚精竭虑,率领集团员工齐心合力,致力于虚拟货币交易简易化、洗钱防
制严谨化,兼及普惠金融及企业社会责任。
委任律师谢政文为此回应称粉丝专页仍在郑光泰手上尚未归还,在敏感时间点成立另一家
与币托同名的公司,不免有令外界有其他联想。
而郑光泰也对此回应,新设立公司整合业务本来就是币托集团计画之一,其他细节部分他
不便透露。而币托粉专当前置顶贴文也强调,将 BitoEX 币托钱包和 BitoPro 币托交易
所粉专进行合并,正式整合为币托集团 BitoEX。
19:47 更)币托交易所团队回应
1月25日下午 19:47,动区独家取得币托交易所团队回应,其提到“针对前离职员工林书
维来函片面执行卸任币托执行长郑光泰一事,币托已将该函交由律师作为诉讼证据。林书
维片面行为并无正当性与法律效力。”同时强调:
“公司营运活动及币托集团旗下所有产品服务与商业合作一切正常。”
郑光泰暨币托团队谨声明如下:
林书维及其配偶陈容萱前固受委托登记为英属维京群岛商币托科技有限公司及台湾分公司
之名义负责人,然林书维于民国110年3月下旬离职后,即书面签署自动辞去台湾分公司负
责人乙职之协议书,并自行委托律师代其办理负责人变更,且向律师承诺将返还受委托登
记之股权。
然其嗣后竟悖反协议,违信背诺,僭称为负责人。更且,其原任大学教职之配偶于疫情方
兴未艾之际业已出境,却仍有其署名,文件之真伪,实难不启人疑窦。
其所称解除本人职务云云,难谓合法。林书维及其他涉嫌之人业因背信、侵占、洗钱等罪
嫌为检调侦查,其本人及委任律师实不宜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借由媒体舆论不当干预司
法。对此举,本人郑光泰及币托经营团队深表遗憾。
本人郑光泰为捍卫个人、经营团队及币托会员之权益,业已委托律师对于林书维及共同涉
嫌不法之人提出民事诉讼、刑事告诉,本案既已进入司法程序,诚信司法定能翔实调查,
以维法治,尔后,仅专心于业务经营以追求更优质之服务,不再对此多做赘言评论。
以上严正声明,以正视听,呼吁外界勿散布或转发不实消息及谣言,以免涉及相关法律责
任。
评论:
难怪前不久要另设一个也叫币托的公司,看来是要跟英属币托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