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窃台电664万电费 全天猛挖比特币害邻居墙壁都发烫
桃园林姓男子租屋经营比特币矿场,摆设118台矿机全天22小时挖矿,还架导线窃电高达
125万瓩,造成台电桃园处损失近664万元,后来邻居频抱怨“墙壁发烫”检举才曝光,林
刑事被依窃电判刑10月,他答应分期赔台电又频拖欠,法院判他就分期应赔15万元,并按
期清偿剩余部分。
检警调查,林男和田姓同伙经营虚拟货币莱特币、比特币矿场,以“矿机”取得虚拟货币
转售盈利,为减少电费支出,2018年7月10日在租处2楼私自从台电的接户线,架设不经电
表的6条导线进入建物。
同年8月15日起,2人窃取台电电能供应矿场内118台矿机、WIFI分享器,及9台路由器,每
小时用电高达118瓩(118 度),每天用电量长达22小时,直到2019年12月9日被搜索查获
,一共窃得125万1272瓩电能,造成台电损失约663万9114元。
审理时,林、田坦承犯行,但辩称没有24小时挖矿,因为邻居会抗议热气或噪音问题,所
以会间歇性关机,徐姓房东也证称,租赁期间一直有邻居报案称“墙壁发烫”;刑事部分
,法院审酌林答应赔偿台电331万元和解,依共同犯窃取电能罪,各判林10月、田1年4月
。
民事部分,台电再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主张林男去年9月17日签立追偿电费和解承诺书,
林就个人部分同意赔偿331万元和解,并先缴付53万元,其余279万元分期93期,每月应还
3万元,但林才缴2期就开始拖欠,至今已有5期共15万元没按时履行,主张求偿15万元。
对此,林男没出庭辩论也未提出任何书状声明;法院认为,林男就未届清偿期之债务显有
到期不履行之虞,台电即有预为请求的必要,台电对林请求已到期之欠款,及就尚未届期
的债务提起将来给付之诉,应予准许,判处林男应赔台电15万元,并按期清偿剩余部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765110
比特币挖矿只挖22小时 2小时关机 墙壁发烫被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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