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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看板: PC_Shopping
标题: [新闻] 窃电挖矿获利28万 判赔台电1048万
时间: Tue Jun 22 21:16:46 2021
来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56231
2021/06/22 05:30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杨姓男子偷接台电电缆,供台北市租处的上百台比特币及莱特
币挖矿机使用,挖矿53天后被台电查获提告,杨男挖矿获利不过28万余元,高院昨判杨男
须赔偿台电1048万多元。
杨男2年多前向吕姓妇人承租位于北市中山北路、新民街的2间房屋,杨男为挖比特币及莱
特币,在2处房屋私设电缆线,供131台挖矿机使用,已构成窃电行为。
台电指出,中山北路、新民街房屋的用电设备容量分别为116瓩、106瓩,依电业法规定,
计算电费期间应自查获时起回溯1年,并以24小时、临时用电电价每度平均4.07元的1.6倍
计算,总电费为1266万4017元,诉请吕妇和杨男连带赔偿窃电损失。
杨男庭讯指出,2019年9月1日才装设挖矿机及大型散热风扇,53天后被查获,且他因窃电
所获得的实际利益为比特币1颗、莱特币40颗,总价值共28万8643元,认为台电求偿金额过
高。
吕妇则表示,将2间房屋出租给杨男,不知道杨男有窃电行为,此事与她无关。
高等法院认为,杨男窃电事证明确,中山北路房屋的窃电行为共308天、新民街房屋共296
天,昨判杨男应赔偿台电1048万多元;杨男窃电行为与吕妇无关,判吕妇不必赔。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