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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会初步规划:STO 规模3000万以下,限制只有“专业投资人”参与,每案只能投 10
万台币
据经济日报报导,金管会的 STO 草案规划采分级管理,以 3,000 万为分野,以下采群募
概念,以上送至监理沙盒,不过最近更新的内容指出,3000万以下仅接受“专业投资人”
参与,且每一档募资案只限投资“10万台币”。
金管会将在明日举办 STO 公听会听取产业业者意见,不过本次公听会为邀请制,受邀者
包含学者、律师以及不超过10家特定业者等参与讨论,先前释出的募资草案规划,指出
3000万以下采群募概念,以上送入监理沙河实验。
再度释出的消息指出,募资规模3000台币万元以下STO募资的案募资对象为“专业投资人
”,同时每位专业投资人只能限制投资“10万台币”,该规划引起产业人士与社群的讨论
,许多人认为小额募资案设定这样的门槛非常严苛,形同虚设。
“一个募款3000万台币的小计画,要找到300个政府认证的有钱人各投10万台币。”去中
心化交易所 Joyso 创办人宋倬荣表示,暗示了新创小额募资案可能的难度。
据报导,3000万元以下的STO募资案限制专业投资人参与,金管会参照美国与香港的规范
,并表示“兼顾满足新创圈的需求”,也指出,加拿大、美国、香港、英国等地,在STO
发行都依照现行的证券法规办法,并没有订定专法规范。
目前,台湾金管会针对专业投资人定义,除了投资机构外,一般自然人若要申请成为专业
投资人,至少需要达到:
新台币三千万元以上之财力证明,单笔投资逾新台币三百万元之等值外币,且于该受托、
销售机构之存款及投资(含该笔投资)往来总资产逾新台币一千五百万元,并提供总资产
超过新台币三千万元以上之财力声明书
投资人具备充分之金融商品专业知识、交易经验
投资人充分了解受托或销售机构受专业投资人委托投资得免除之责任后,同意签署为专业
投资人
而针对募资规模3000万台币以上的募资案,则送入金融监理沙盒审理,募资对象与限额将
再研议。
3000万元以下的小型募资得申报,照证交法第22条豁免,3000万以上则是按证交法第22条
申请、依照《发行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专案规定办理。
STO 二级市场
针对二级市场,将规划由平台业者担任自营商,开放自由市场买卖,依照现行证券自营商
风控相关规定处理。
若交易平台要经手 3000 万台币以下规模的STO交易,应申请“证券自营商执照”,据目
前的《证券商设置标准》,自营商应具备新台币 4 亿元最低实收资本额,并缴纳新台币
1 千万保证金。
而针对3000万台币以上的STO募资案,动区先前报导,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在接受余宛如立
委质询时表示,在监理沙盒实验后,将提案证券法修法,纳入“另类执照”让业者申请。
同时,募资平台应该确认 STO 募资案发行人的资讯揭露,报导指出,柜买中心将另外订
定管理规范。
金管会日前表示,将在6月订定具备证券性质之代币的相关监管规范。
评论:限十万,当大户吃素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