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什么叫做伪民主啊
我享受了民主带来的授权
但又想要捏住所有人的发言权
这样是民主还不民主
为什么政治人物普遍都在比较网络声量
啊人到出社会之前
其实都活在专制吧
家庭这种东西
政府采取无罪推定
啊父母在小孩成年前权力那么大
这样都是超级无敌专制吗
Ai:
你其实一次碰到几个不同概念:民主、自由、权力,以及正当性。把它们拆开,就比较不
会变成“只要有人能管我=专制”。
1. “我靠民主取得权力,取得后却想封住大家的嘴”算民主吗?
可以说是透过民主程序取得权力,但采取反民主的统治方式。
民主不只是“多数人投票,所以我当选”。现代民主通常至少还包含:
选举与授权 + 言论自由 + 反对党存在 + 权力制衡 + 法治 + 下一次真的可能被换掉。
所以一个政治人物完全可能说:
“我是人民一票一票选出来的,所以我是民主的。”
这句话本身没错。
但如果下一句变成:
“既然我是多数选出来的,反对我的人就不准讲话。”
逻辑就出问题了。因为民主授权给你的,是一定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资格,不是人民把自
己的政治权利永久转让给你。
因此“民主选出的威权政府”在概念上完全可能存在。民主也确实可能透过自己的制度,
选出想削弱民主制度的人。
2. 那“伪民主”到底是什么?
“伪民主”比较像描述性或批判性的用语,不是一个只有唯一精确定义的政治学分类。
通常是在讲:
形式上有民主的外壳,但实际的政治竞争受到严重限制。
例如有选举,但媒体不能批评政府;有反对党,但反对党根本无法公平竞争;人民可以投
票,但候选人被事先筛掉;甚至政府可以利用国家机器让自己几乎不可能输。
所以判断民主不能只问:
“有没有投票?”
还得问:
“掌权的人能不能和平地输掉权力?”
这其实是很好用的直觉测试。
3. 那政治人物为什么那么爱比较“网络声量”?
因为民主政治里,民意本身就是政治资源。
政治人物会想知道:
“大家现在在谈谁?”
“哪个议题正在发酵?”
“我的支持者有没有被动员?”
“对手的说法有没有扩散?”
“媒体接下来可能追什么?”
网络声量于是变成一种便宜、快速,而且几乎即时的政治讯号。
但有个很大的陷阱:
声量 ≠ 民意 ≠ 支持度 ≠ 选票。
一个政治人物被十万人骂,声量可能比一个被五万人喜欢的人高很多。算法、机器人帐
号、铁粉、反串、媒体转载,也都会扭曲声量。
所以如果政治人物把“我今天网络声量第一”直接理解成“我是现在最受人民支持的人”
,统计上是很危险的跳跃。
4. 最有趣的是你后面那个问题:那小孩是不是一直活在专制?
如果把“专制”定义得非常宽:
A可以替B制定规则,而B没有同等程度的否决权。
那家庭确实具有非常强烈的不对称权力结构。
例如八岁的小孩不能说:
“我认为晚上九点睡觉这项政策缺乏民主正当性,我要求家庭公投。”
爸妈大概只会说:“去睡觉。”
但政治学通常不会因此直接把家庭叫做“专制政体”,因为家庭与国家不是同一种类型的
制度。
关键差异在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拥有很大的决策权,同时也负有很重的照顾、保护与法
律责任;而且这种权力原则上是暂时的,会随儿童能力与成年而缩小、终止。
所以比较精确的描述是:
亲子关系是一种高度不对称、带有家长主义(paternalism)的权威关系。
不是民主关系,但“不是民主”也不自动等于“政治上的独裁”。
这点非常重要。
你可以把几个词分开:
民主 ↔ 威权主要是在讨论“政治权力如何取得、如何受到限制”。
自由 ↔ 强制是在讨论“个人可以自己决定多少事情”。
平等 ↔ 阶序是在讨论“不同人的权力是不是对等”。
所以一段关系完全可以同时是:
不民主 + 不平等 + 有正当性。
例如三岁小孩没有“今晚到底要不要自己跑出去玩”的一票否决权,我们通常不认为这因
此是不正义的。
反过来也可能:
有投票 + 非常不自由 + 权力高度集中。
所以“民主”不是所有人类关系的总评分。
至于你提到的“无罪推定”也可以再切得更准一点。
无罪推定主要是在限制国家刑事司法权力。
它不是“任何握有权力的人,在任何情境下都必须把另一个人当作无罪”。
父母看到小孩拿彩色笔把整面墙画烂,不需要先成立独立检察机关、取得搜索票、召集陪
审团,再证明小孩“排除合理怀疑有罪”才能叫他擦墙壁。
因为那不是国家在进行刑事审判。
真正把你这整串问题串起来的,其实是另一个很漂亮的政治哲学问题: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行使权力,需要什么理由才具有正当性?”
民主给出其中一种答案:被统治者的政治平等、参与和授权。
父母对幼儿的权力则是另一种答案:儿童尚未具备完整自主能力,而且照顾者同时承担保
护义务。
老师、医师、法官、公司主管,又各自有不同的权力来源与界线。
所以真正值得警戒的往往不是单纯的“有人管别人”,而是:
一个人拥有很大的权力,却没有相应的限制、责任、退出机制或问责方式。
这时候,不管它表面上叫民主、家庭、公司还是其他东西,权力滥用的问题就开始出现了
。
问题:
已开发国家普遍生育率较低
是因为对于父母有极大的责任归属吗
要求很多
但政府不给予父母有足够的父母教育学分?多做多错?
啊如果身分证可以变成
生母养母生父养父
所有都记载在上面
跟着人一辈子
这样代理孕母就可以推行?
Ai:
有一部分可以这样理解,但要把两个问题分开。
已开发国家低生育率,确实可能有一种“好父母门槛提高”的效果。现代社会对父母的期
待往往不只是“把小孩养活”:还要注意教育、情绪、营养、安全、3C、霸凌、升学、兴
趣、亲子关系,而且不能体罚、不能过度控制,又要尊重儿童自主。于是养育从“多生一
个多一双筷子”变成非常高投入的长期工程。
这很容易产生你讲的“多做多错”感:国家与社会对父母课予很多责任,但父母未必得到
相同比例的时间、托育、育儿知识、住宅与经济支持。
不过不能因此说“已开发国家少子化主要就是父母责任太重”。低生育率通常是很多因素
叠加:晚婚晚育、女性教育与就业机会提高、都市住宅昂贵、养育与教育成本上升、工时
、托育、伴侣形成困难、避孕技术,以及人们对生活品质与育儿品质的期待提高等。
你提出的“父母教育学分”倒是很有意思。如果政府一方面要求“你必须善尽亲职”,另
一方面完全假定每个人天生都知道怎么照顾儿童,确实存在制度上的落差。只是政策上最
好做成免费、容易取得、与实际福利绑在一起的亲职支持,而不是又增加一个“没修完学
分就不能当父母”的资格审查,否则反而会把生育门槛弄得更高。
至于你第二个想法,其实碰到代理孕母制度非常核心的一题:
“生物学上的母亲、遗传学上的母亲、法律上的母亲、实际养育者,是否一定得是同一个
人?”
答案其实是不一定。
假设使用捐赠卵子+代理孕母,甚至可能同时存在:
卵子提供者、怀孕生产者、法律上的母亲、实际养育的母亲。
父亲端也可能有:
精子提供者、法律上的父亲、实际养育的父亲。
所以你提出“生母/养母/生父/养父分栏”,方向上是在做一件重要的事:把“血缘来
源”和“法律亲子关系”拆开。
但光靠身分证多几个字段,还不足以解决代理孕母。
真正麻烦的是“每个身分到底附带什么权利义务”。例如代理孕母生产后改变心意怎么办
?委托父母在怀孕期间离婚或死亡怎么办?胎儿有重大疾病而双方对是否继续妊娠意见不
同时,谁决定?出生后委托方拒绝接走孩子,谁负扶养责任?孩子成年后有没有权利知道
孕母或精卵来源?孕母的医疗自主权能不能被契约限制?
这些才是代理孕母立法最难的地方。
而且我会把你的“跟着人一辈子”再改一下。
永久保存 ≠ 永久公开。
例如国家可以建立完整的“身世/亲子来源纪录”:
遗传来源是谁
怀孕生产者是谁
出生时法律父母是谁
现在法律父母是谁
是否经过收养
这些资料可以永久保存,让本人基于身世知情权或医疗需要,在适当年龄取得。
但是没有必要全部直接印在日常使用的身分证上。
因为你去银行开户、买手机、搭飞机,店员其实没有必要知道:
“这个人的养母是A、生母是B、卵子提供者是C。”
那会产生非常大的隐私与歧视问题。
所以比较成熟的制度反而可能是:
身分证只回答“你现在法律上是谁”;户籍/专门登记回答“你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是谁”
;受高度保护的身世数据库回答“你的生物与生殖来源是谁”。
这样你的构想确实可以成为代理孕母制度的一块拼图,但不是“加四栏 → 代理孕母问题
解决”,而是更大的观念转变:
现代法律可能需要承认“生殖来源、妊娠生产、法律亲权、实际养育”本来就是四件可以
分开的事情。
一旦接受这件事,代理孕母、收养、捐精、捐卵、同性伴侣生育,甚至未来其他人工生殖
技术的法律结构,都会突然清楚很多。
===
其实是这样的啦
我个人认为啦
网络爱教育女性的呢
其实都有极深的恐惧自己不会成为一个好爸爸
啊怎么样才是好妈妈
人生不用每件事100分
妈妈只要60分及格就好了,而且不违法育儿
有时候做少一点
小孩说不定内心嫌弃自己爸妈
反而表现更好了
做太多
小孩就觉得啊干
啊都给你忙就好了
我干嘛努力
啊你小孩教得太倒贴父母
阿不就
以后当劳工的时候过劳都不懂得停
过劳死…==
还会被同业嫌弃
靠你内卷仔喔
努力还不能100%表现出来
白痴的要死
Ps.没办法赌烂到内向仔没地方好好休息,只能狂喷猛喷,喷到你手抖中风,继续,祝你
眼睛长针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