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者 天定不辜负

楼主: tzboy (tzboy)   2024-10-15 07:44:43
出自 圣音杂志 124 125期
二○二三年二月四日星期六
岁次癸卯年正月十四日
本堂 查报司 济公禅师 降
诗:
百鸟高栖黑夜沈
按下云头歌诗吟
佑得善人脱祸劫
万家灯火更已深
话:诸子及缘众道安! 老衲奉正主席之命,今早已时亲往南天呈报协商乙公案,
因事关乙善女子之命脉,而特报禀上官协助会办,因案情复杂而费时缠绊,
故当此案圆满返堂之时,却已万家灯火众鸟高栖。
当老衲正按下云头之际,吾堂诸子正朗诵经咒催神下降,诸同僚之慈悲,
就由老衲降笔与诸子会缘,老衲今宵心爽矣!
有关今早老衲奉正主席之命,风尘仆仆亲往南天是为何事?
此事说来话长,话说从头,有乙长期赞助吾堂善刊之善女子,
单生乙子,因夫早殁,母子相依为命,平日以卖水果为生,为人慈善,
自先夫亡后即开始持斋断杀缘,以此功德回向亡夫,后有友人赠送吾堂善刊结缘,
虽该善女子所受教育有限,只略识文字而已,凡有暇则阅读吾堂所著作之善书,
更常以因果善恶报应事例,苦口婆心劝化他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日积月累,
致善功不少,且又长期助印吾堂善刊其功累积,诸子当了解凡助印善刊,
吾堂一律代呈疏案前呈禀,有此大德行之善女子虽年已过半百,但凡逢市场休市之日,
则参与爱心社团,担任志工从不间断。
因日前吾堂奉接东岳殿会文,谓此善女子有乙前世因果公案未了,
前世曾受托照顾乙先天即失明之残疾青年,不慎跌水而亡,今世唯一所靠单生之子,
乃前世所受托不幸溺水而亡之残疾男子,因缘而转世,今生当于十八足岁之时弃母别世,
以了前生之因果,因吾堂为该善女子所呈文疏成叠,且其子岁逢十八,报应时日将至,
幽冥教主特为此女子会文东岳殿,照会可否释解前世之公案?
东岳殿为此母子之因果公案甚为为难,因该善女子虽功德荫积在身,但因阴律森严,
当依律而判刑故特会文吾堂。
为此老衲奉正主席圣帝之谕命,特于今早已时亲往南天之行政府,
因行政府权责辖管三曹,老衲特请主管阴曹之上官,能得专案开赦释解前世之因果,
使善女子本世免受失子之定律,可否念及此案主善女子功德累积在身,长期持斋茹素、
劝化世人、行善布施、爱心付出又长期助印吾堂善刊,以此大功德回向前世之冤愆,
让唯一所靠之单生子能够续命,得以老来有所靠,后经南天之行政府及阴曹上官会同有
关部会共同议决后,特准吾堂之所请,撤销前世误人命之因果,待苍恩慈悲定决后,
老衲始敢返堂交差,幸不负正主席交咐之责,因事关天机辜隐其姓名。
挥笔至此时刻已晚,老衲就此停乩止笔,更望世人切记!
凡行善者,天定不辜负也! 此示!
〔省思〕
文中善女子此世命运坎坷,但可庆幸的是善心早萌,
莫非在苦难中觉悟:“平平是人,为何他如此,而我是这般?”
而发心乐善,以此弥补前世之业债。以此一心行善的结果,终获天眷;
由此可证,不论前世因果如何;一心行善,乐道修身,天定不辜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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