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拱衡杂志 299期
从因果业债的角度,解析某些历史灾劫(上) 张裕宗
◎因果论及业债的概念,简述如后:因果的观念,出自佛经,
包括“因、缘、果、报”的全部内容,“种因,结缘,因缘俱足,则果报现前”。
略述如下:佛说三世因果经:“若问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若问来世果,今生作者是”。
简单的说:“如是因,如是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
就如 佛说因果不昧之理:“假使百千劫,所造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业债(业障)的观念,欠债还钱,欠劳务还劳务,欠命债,只好以命抵债,
或病劫、或车祸、或其他血光之灾,以抵销业债。
就是“如是因,如是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有德报德,有恩报恩,有冤报冤,有仇报仇”。请看如下印证:
关圣帝君大解冤经,第二章:
“凡人多遭恶孽缠扰,皆因前生往世,结有二十四种冤怨之气,未得还报,
故尔转生,或凝于命宫,则扰乱真性,怂恿为恶,自心虽悔,未能制除。
此为生时,有犯天魔大煞,十恶败神,巡世之时故尔一生蹭蹬,万世无成。
又或有人,每于前生用诈用奸,假仁假义施于朋友,或欺侮愚昧,今生乃得为弟昆。
凡人昆季不和,自相戕害,皆属他生因果
(注:累世的恶因,今生凝聚成恶果,称为业障现前讨报)。
又或有人,每于往劫,误伤生命,克待妻妾,冤怨之魂,今生仍为夫妇,
或女转男,或男转女,又寻报复,但有夫妻反目,皆此因缘
(按:主客易位,一丝一毫都躲不掉;笔者至亲,曾有类似案例,
以助印善书的功德回向和解,而后重归于好)。
又或有人,每于往劫,打胎溺女,作残子孙,今世必得孤寡之报。
(按:人工流产,或溺死女婴,都是杀业,重罪。所谓“虎毒不食子”,
彼等竟亲手杀了自己的骨肉至亲,故称重罪)
又或有人,用人不当,残忍待下,克剥奴仆,结有冤怨,转世投生,颠倒主仆,
甘受欺凌。
又或有人,平生怠惰,不体宗功,不登勤俭,转生即受奔走之劳。
又或有人,作残五行之物,或谷米布帛,皆有冤怨,来生定受孤穷,衣食窘迫,
忙碌四方。
又或有人,动辄以小事寻死,自轻生命,有失天和,转生即得夭寿之报。
又或有人,负人财利,谋人家产,以结‘负财冤家’来生理应仇还。
或有受人恩惠,不求报答,反生怨恨,此为‘负心冤家’,今生应得牵缠。
或有使用下人,丁夫脚力,以彼之力,求尔之财,效劳终身,一朝失望,
此为‘负力冤家’,再生必寻还报。
或有为财谋命(注:谋财害命),为妻谋夫(注:强夺人妻而伤害其夫),
谗谤兴波,害人殒命,此为‘负命冤家’生生世世,必要还报。
又有家丁儿女,下力贫穷,偶有一毫不如心意,妄生暴怒,狠心毒打;
或为官府,或为师长,妄用刑杖,责罚有失公允,此为‘鞭打冤家’,
转世相逢,丝毫不漏
(按: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如是因,如是果。这 自作自受,又能怨谁呢?)
又或器量褊浅,偏恁性情,妄言饶舌,怒骂嚎声,有屈于人,皆有怨气,不得遗亡。
凡属生民,累生累世,不修慈爱之心,不习容忍之量,凡属妄伤生命,捕猎搜山,
贪味打鸟,皆屡结冤怨,三生寻报。
有此二十余种愆尤,各有各孽,何去何来,何因何报,何怨何伸,丝毫不爽。
即彼冤魂,甘心屈死,而三元纠察,十殿冥王,亦不姑宽。盖恶者祸之因,
善者福之本。”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