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拱衡堂 现世报律例
保生大帝 降 105‧11‧5
案由:在日本国,有一位此时已在卅三岁之已婚少妇,目下存活,带有严重不孕症,
在婆家受到二老冷淡以待,而其夫更是留连在外,另结新欢,因此少妇乃哀怨忿恨,
终致罹患此症。
说明:此少妇原本小家碧玉,外貌亦称秀丽,故年轻仗恃貌美,对感情事轻忽游戏。
交往男友稍不顺遂,动辄再结新欢;虽然目下时世对贞节观念已非昔比,
但此女却因伴侣过于复杂,甚至有因此在交往过程中,同时拥有数位男性友人,
导致争风吃醋、大打出手;亦有其友人因此伤心失志,导致轻生。诸此种种,
累积在年少之时,虽然一时轻狂无知,更将自身快乐建筑于他人痛苦之中,
因而累积已达现世施报标准,故于辛卯年巡游神司汇报,乃准施惩。故于结婚之后,
希冀得孕,但却不可得!时日既久,公婆由殷望而失望,夫婿亦难以承受,
因此不愿回家,在外另筑香巢,导致此妇不但无孕,亦罹忧郁症。
注解:此女外在条件皆属中上,若能年少知所节制自身(当然此与目下世风有关,
因此吾特将之列入书中,以资劝世),稍知放纵自己,但不能害人;
却一而再、再而三以此感情游戏满足自己,贻祸他人;则以其得夫,亦可得子,
纵非无所缺憾,但基本幸福人生,必定可得!一念之差,贻祸无穷,乃至自身忧郁难解,
此后大半人生,恐将陷于愁云惨雾之间!至希世人警而惕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