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

楼主: Wolfgang9527 (Madao)   2022-01-28 09:27:13
人啊~
二、 即使赴日,我也并未主动结束与“反闲”的关系:
这是一直以来我们四人的共识,去日本打工度假,是我26岁就开始有的梦想,后来成立了
频道后,延后了这个计画,一直到29岁的出发年纪限制的到来(超过30岁就不符合打工度
假签证资格),才和钟佳播及乐咖讨论暂时离开的想法。至始至终,我们都有共识,我是
会再回来的。也是因为从来不认为自己离开过,在日本期间,我频繁地和钟佳播沟通、讨
论频道状况,也讨论团队的执行,并担任团队沟通的角色,这些都有对话纪录可供证明。
.........
难怪人家会讨厌你
大家待在台湾打拼
你一个人去日本打工度假!?
你今天高中同学合伙搞事业
你留下同学 一个人跑去完成你的梦想!?
在日本期间 一直强调你有出力
可是瑞凡...
如果今天事业失败了 受害者不是你 而是其他伙伴
因为你是在打工"渡假"
啊~就你的梦想最重要 别人的梦想不重要!?
那今天 我去一家店当员工 员工就只有我跟老板
之后 我有梦想 我要去澳洲打工渡假
我去了 然后呢 我在澳洲有跟老板讨论怎么经营 怎么卖东西喔
然后呢 老板越做越大 开分店了 我回来后 我要求要当分店长!?
一点不好意思都没有喔...
老板没有资格拒绝我!?
因为
我频繁地和钟佳播沟通、讨
论频道状况,也讨论团队的执行,并担任团队沟通的角色,这些都有对话纪录可供证明。
................................................
如果今天老板倒店呐!? 我在澳洲赚的薪水是不是要分给他
真的 爽的都是你 然后还不会不好意思呐
原来工作可以这么FREE喔...
然后...
后面呢
一直强调 请提出证明
收入均分、薪资均等? 请提出证明
澄清“广告制作案”并非业配。另要求佣金“四成”一事,请提出证明
我就感叹了
今天是你攻击我 我反击 你反而要我提出证明 你的薪资单呢? 没有吗?
你我说我偷客兄 我否认 你反而要我提出我没有偷客兄的证据!?
全天下人都欠我
更别说
一个重点
在公司成立初始,猛将便提出身为员工的三人先不须由公司投保,各自找寻工会挂保即可
,大家也同意。因此,是在猛将提出要检举公司不符劳动法规时,团队才委由我来对他发
出存证信函。
你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他根本没有解释...
你都干这种事 不踢你?
喵=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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