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4~82

楼主: sheep3945 (好只羊)   2021-10-04 22:21:02
【倒数82天】
星期一应该是休息日,不过还是决定...
本日进度
工作权
代表释字:J514
[案例]J404
一、保护领域:J514理由书→人民得自由选择从事一定之营业为其职业,而有开业、停业
与否及从事营业之时间、地点、对象及方式之自由。用药为人治病的职业执行自由受工作
权所保障。
二、限制:凡使基本权无法完善行使者均构成限制。中医不得使用西药,对中医之职业执
行自由构成限制。
三、限制合宪性:
(一)形式上:符合法律保留(因函释符合医师法、医疗法之要求)→J443理由书
(二)实质上:比例原则+三阶段理论
※三阶段理论:J649理由书
1.职业执行自由之限制:关于从事工作之方法、时间、地点,其目的→一般正当。
2.职业选择自由之限制:
(1)主观条件:特定职业所具备之专业资格能力可经训练培养而获得,其目的→重要公益。
(2)客观条件:特定职业之条件限制非个人努力而可达成,其目的→特别重要公益。
1.审查密度:一般公益
2.比例原则
(1)目的正当性:落实医疗专业分工以维患者权益系属一般公益,故具目的正当性。
(2)适当性、必要性、衡平性:均符合
四、结论:与宪法保障工作权之规定,尚无牴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