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一本实用奇书 可惜为罕见书籍不能外借只好自己做笔记了
课税范围:
销售货务:
销售物品之交付须移运者,起运地在中华民国境内
交付无须移运,所在地在中华民国境内
视同销售
销售劳务
进口
纳税义务人
减免范围
零税率与免税与进口免税
税率与税额计算
一般营业人
金融业
特种饮食业
夜总会
酒家
小规模营业人
一般营业人 5%~10%
销售额
分期付款销货
同时出售房地产
违约金与奖励金
押租金
物物交换
赠送货物或劳务
解散废止余存货物
代购货物销售额之计算
委托及受托代销
国际运输业
销售额偏低
拍卖或变卖货物
娱乐业
销项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进项税额
可扣抵进项有九种
不得凭以扣抵销项税额有六种
凭证不合规范
非本业使用
交际应酬
酬劳员工之货物或劳务
自用乘人小汽车
违规补开之统一发票扣抵联
进项*税率=进项税额
应退补税额
可申请税额计算方法变更之情况
下列三种可自动申请改按一般营业人课税
1.小规模营业人
2.金融业非专属本业之业务
3.免税营业人
改变后仍可申请变回,但三年内不得变更
稽征程序
税籍登记
设立登记
免办范围:专营免税货物或劳务者,得免办营业登记
帐簿之设立 验印 登帐
统一发票开立方法
免用或免开统一发票范围
开立统一发票应行注意事项
特殊情况之处理
罚则
未办登记之处罚
违反变更登记之处罚
违反统一发票规定之处罚
未依规定申报销售额之处罚
漏税之处罚
滞纳之处罚
漏短开统一发票之处罚
违反核定应使用统一发票而不使用之行为之处罚
查获漏开统一发票迳行移罚
依查得资料核定销售额鸡应纳税额
罚锾及税款优先受偿
税款优先受偿:均应较普通债权优先受偿
存货退税(?现在应该没有了吧)
课税方式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