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的隐私

楼主: toploader   2017-08-14 01:26:11
有点晚了,还是想简单打一下。
在表特版出现一个人肉搜索范例,开始从好笑往残酷的方向发展。
发文者使用的技巧没有很高超(只能算是动机强烈吧),
让我想起政大曾经做过BBS搜寻引擎引起轩然大波这件事,
(关键字:Yousee 柚子 政大 BBS 搜寻引擎)
网络上还有很多关于这件事的资料。
柚子的毁灭,不少人觉得可惜。
某种程度上,我觉得当年有一部分人是鸵鸟心态,有一部分人是另有居心。
什么样的居心呢?先避免搜寻门槛快速降低,
尤其重点是要避免这样的东西变成广为人知。
一旦广为人知,那些已经在PTT上面存在很久的人物就倒楣了;
一旦广为人知,那些无知的小白兔就不会在PTT继续增加了。
然后呢?记取教训的人就会赶快撤退,删文之后,
要嘛彻底离开PTT,要嘛转世投胎换个新帐号。
为什么说是鸵鸟心态?因为Google搜寻引擎已经可以做到相当一部分事情,
尽管不是很完整。
(PTT有网页版这种东西啊!要什么狗屁登入)
另一个因素是已经有网站会备份PTT的资料,重点是已经被删文的资料也会被涵盖在内。
每一个曾经用Google找过PTT资料的人都会发现这些网站,
它们搭配Google搜寻引擎就会变得更“恐怖”。
重新温习一下Yousee相关资料,就会觉得现状有一点好笑。
回到表特版的那件事。
一开始那其实是不错的教材,(或者说是机会教育?)
内容是公开资料,工具是人人都用的Google搜寻引擎,很普通的方法,
就是这些东西,只是平常不注意而已,就是可以产生这样的结果。
这个范例应该会对原本不注意的人有提醒的作用。
但是当事人在性版的文章被好事者挖出来公开了,
对一个即将成为知名大学大一新鲜人的小女生来说,事情开始变得残酷。
了解整个事件始末之后,说她咎由自取会不会太过分?
她这样可以算是提早体验出社会的状况吗?有些话大概只有她的亲人可以跟她谈。
奇妙的是问题会反过来回到发文者。
发文者是否曾经发现小女生那些性版的文章?
如果发现了,发文者有义务因此收手吗?
就算没发现,发文者是否有确保其发文不会对小女生产生伤害的义务?
他有义务吗?
其实如果当初他想过要控制伤害,
只张贴照片,不要炫技,应该完全可以达到证明找出本人的目的。
只是......去做这件事的动机这么强烈,还成功了......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好的哲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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