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日记满好玩的。
不必像纸本一样要正经八百的坐好写字,而且时间一到还会有版主自动删除。
J, 那你就别怪我把你卖掉。
<(▔ c▔)y▂ξ
是多年好友没错,但是你喜欢半夜打给我谈事情实在要改一下,因为我已经宣示不当"暗
公叫"了。
虽然你的确文笔非常好,想法非常细腻,但是你这细腻到近乎神经质的老毛病也正是你之
所以写了近十年部落格且人气不坠的主要原因。
今晚你打给我抱怨不喜欢某些版友的留言。
我知道,这是你的"精神洁癖"又发作。没办法,像我这种类型平凡人大约占了九成九点九
九九,剩下不是天才就是极度蠢材。很不幸,天才又更少。所以你还是不要一直梦想每篇
留言都是你喜欢的DREAM STYLE。
喔,对了,不喜欢就删吧,网络世界人口众多,不差这几篇。而且你不把人家当回事,人
家也会把你当屁屁的呀,这很正常,不需要生气,你把自己看太重要了。
对,就是这样就对了,老友再提醒你,最近你不是一直抱怨哪里不舒服吗?乖,赶快去看
看吧。来日方长,免得下次要约喝咖啡泡茶的,你又得缺席。
好,再提醒你一次我就要睡了,"别把自己看太重要了喔",这样会让你越来越没朋友,又
会让你变神经质的宅宅。
像我这样的老友,就跟你直话直说,你听进去了吗?
听不进去的话,这篇就很快被版主消除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