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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醒报╱记者彭书颖╱台北报导】2014.01.16
英剧《大侦探福尔摩斯》大受欢迎,也在两岸掀起“侦探风”。中国《人民日报》不甘示
弱,刊文称应让英国人知道中国有“叫狄仁杰的神探”,引发热议。《新民周刊》等媒体
指出,“神探狄仁杰”的印象并非“中国土产”,而是来自荷兰人高罗佩所创作的《狄公
探案集》。中国的公案小说通常塑造出包公等“青天大老爷”,很难出现重逻辑推理的“
福尔摩斯式神探”。
《网易评论》表示,徐克的狄仁杰系列电影,与《神探狄仁杰》系列电视剧中狄仁杰的“
神探”形象,基本上与清代公案小说《狄公案》无关,主要是源自荷兰人高罗佩在1960年
代于英国出版的《狄公探案集》(Judge Dee Mysteries)系列的文学人物。说狄仁杰的
“神探”形象是高罗佩自己创造的人物,并不夸张。
高罗佩精通中文
根据中国《新民周刊》介绍,通晓15种语言的高罗佩,最精通的就是中文,其30多年外交
官生涯里曾于中国重庆、南京等地担任外交秘书、参事等职。还娶了“清朝四大名臣”张
之洞的外孙女水世芳为妻,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十分了解,可说是学贯中西、博学多才。
《狄公探案集》的由来,是高罗佩于上世纪40年代在重庆读到64回的《武则天四大奇案》
,当时他十分兴奋地把“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传奇”做出研究和比较,认为中国
古代法官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上,应可和福尔摩斯等西洋现代大侦探
一较高下。于是他翻译了《武则天四大奇案》,并以英语创作了以狄仁杰为主角的《铜钟
案》小说,在西方一炮而红。
东方福尔摩斯
然而,在他为了写续集而收集其他民间流传的故事时,却发现这些传说的故事性太差,于
是决定自己来编,总共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共超过150万字的《狄法官的破案故事
》,即《狄公案》。这些小说在西方引起轰动后,狄仁杰遂被誉为“东方福尔摩斯”,不
仅当时荷兰政府定为外交官必读书目,美国国务院也曾规定到中国任职的工作人员都要阅
读高罗佩的小说。直到80年代,这些小说才被翻译成中文回到亚洲。
《新民周刊》分析,中国的传统公案小说通常都偏好酷刑问案、鬼神托梦,如何破案通常
不是重点,而是针对案件来进行道德说教与论断是非。在这种背景下,只能塑造出“狄公
”、“包公”或“施公”这类“青天大老爷”,而无法塑造出重视逻辑推理和把握细节的
“福尔摩斯式神探”。
中国小说缺少悬疑
高罗佩在一篇自序中,就提出了中国公案小说注重“罪犯及其犯罪动机在一开始就交待,
缺少悬疑”、“破案过程总要有超自然力量的介入”、“大量道德说教”和“为使读者觉
得正义得到申张,必完整描述血腥的酷刑拷问过程”等缺陷,导致无法真正塑造出媲美福
尔摩斯的“神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