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2014 台湾第九届通用设计奖

楼主: Tayako (+ 陌生人工作室 +)   2014-08-24 16:10:33
【台湾_2014 台湾第九届通用设计奖】
最高首奖10万元+日本UD见习之旅机票2张
报名截止:2014 / 09 / 15~10 / 19
http://www.ud.org.tw/web/award/
【征件主题】

运用“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概念,提出产品或空间设计提案。
【参赛对象】
对通用设计理念有兴趣之社会人士/团体/公司行号。
就读国内外设计相关科系所之在学学生。队人数每队上限5人。
【报名时间】
本活动采线上报名及实体投件参赛制,投件报名期间2014年9月15起
至2014年10月19日 PM 24:00止(凭邮戳为证),竞赛细则如下。
【参赛流程】
截止:2014 9/15-10/19日PM24:00前至邮寄A2作品裱板
最多三张(含)主办单位 - 106台北市建国南路一段237号4楼 :
2014 台湾第九届通用设计奖 收
‧初选: 专业评审选出入围作品10件,公告、通知入围者。
‧台湾UD挑战营:由奇想创造团队特别规划,挑战营时间为一日,
让入围决选10组作品参赛者,亲身与实际使用者以及设计师指导让作品更为完善。
‧决选:入围10组作品需具体提出落实产品设计方案,
入围者需制作电子档于发表会进行口头简报,并接受参赛者自行提供其它
表现方式(EX:模型、现场表演…),最终由评审团决定奖项,
并择期于公开场合举办颁奖典礼。
‧颁奖:公开场合举办颁奖典礼。
‧国际特别奖,为今年所新设为鼓励国外人士(定义:户籍非台湾人士)参赛,
以裱板型态参加初选,入围决选需依评审建议调整裱板内容,
以裱板参与决选,参赛人员则无需参加工作营及决选现场。
【奖项】
首奖NTD 10万元 1名 日本UD见习之旅-机票2张
贰奖NTD 5万元 1名
参奖NTD 3万元 1名
佳作NTD 1万元 2名
入围奖5名:奇想创造执行长 谢荣雅大师设计 奖座一座及奖状一纸
国际特别奖1名:奖座一座及奖状一纸
【参赛规定】
(一)初选报名投件
第一阶段:线上初步填写报名表,同步寄送至报名者EMAIL,
印出线上报名表资料,将报名表文件置于裱板后方资料袋。
第二阶段:作品裱板寄送
a. 尺寸规格: A2尺寸,最多以三张(含)为限,建议以直式呈现作品,
请将作品张贴于420mmX594mm(A2)1mm以上厚背板(轻量化材质),
须平整不超过背板版面,裱版正反面均不得有作者、作品、
符号等相关记号及文字。请将报名表装入透明资料袋(夹)后裱褙于
作品第一张裱板背面。
b . 内容:裱板内容需包含作品名称、设计概念、特色图像、
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让评审了解作品的说明等;请以繁体中文说明,
字数600字以内;得以3D立体图输出或以电绘或手绘图面、照片等视觉媒体辅助说明。
‧作品裱板收到后三个工作天内发信告知,已收取。
(二) UD挑战营
初选后主办单位将主动通知入围决选参赛者,
参赛者需配合参加主办单位UD挑战营时间,前来参与。 UD挑战营为期一日。
挑战营将提供业界生产、设计、行销等互动课程内容,
并与实际使用者互动,让参赛者作品从各层面提升,以帮助参赛者作品实现化可能性。
(三)决选简报
‧经过挑战营后入选者可将作品调整,将作品理念制作电子简报档案(PPT),
依口头简报配搭使用各种表现方式(如:3D模拟动画、模型、影像、图片…等)
说明应用情境及呈现关键细部构造,以凸显作品所符合的“通用设计”主题精神。
‧入围决选的参赛队伍依序上场发表,每一组发表以10分钟为限,
再由评审团提问询答5分钟。
‧ 简报发表所需硬件设备由执行单位提供,参赛队伍须预先提供简报所
使用的电子档格式,供执行单位预先测试播放,建议入围队伍宽列播放
硬件的规格,避免因为格式或规格的差异影响发表的水平。
‧请依执行单位电话与e-mail通知将相关作品于决选发表会当天指定时间亲自送达决选发表会会场,并请配合执行单位对于决选发表会所需预先布置、陈列与排演等的安排时程。未事先声明不克前来参加,决选发表会开始仍未抵达会场参加
的参赛队伍,将自动丧失决选发表资格。
‧不克参加决选发表会的参赛队伍需事先向执行单位声明,
改以制作DVD、VCD或MPG等电子档等方式于发表会现场播放,
决选所需提交的各该作品需于发表会前寄达执行单位,
否则视同丧失决选发表资格。 ‧国际特别奖入围者以裱板评图方式参与决选。
【评分标准】
‧初选评选标准:通用设计七原则70% 原创性20% 未来商业发展性10%。
‧决选评审团设置主席一人,会同全体评审委员以通用设计七项指标为
主配合初选原创性及商业发展性,经合议提出各项评分指标与配分比例。
【参赛须知】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及发表于各类媒体之新作,
且无抄袭仿冒情事者。主办单位若发现参赛作品有违反本比赛规则所列
之规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参赛资格,若为得奖作品,则追回已颁发之奖项并
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参赛作品创作者得负完全法律责任,不得异议。
2.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均有摄影与展览权,主办单位得运用参赛作品之
照片及说明文字等相关资料,作为展览、宣传及出版等用途。
3.参赛者报名时同意提供个人资料奖金猎人网络平台以及
自由空间教育基金会做为使用。
4.此竞赛执行单位所属人员与当届评审团成员皆不得参赛。
5.参赛者应尊重评选团之决议,除非能具体証明其他作品违反本
办法相关规定,对于评审团所决议的奖项,不得有其他异议。
6.参赛者缴交文件及作品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者,执行单位有权不
予参赛资格,亦无告知之义务。
7.参赛者缴交文件作品资料,请自行留档备存。
8.为考量评审之公平性,决选所有缴交作品(包含简报画面、书面、裱板)
之正面,除作品名称外,切勿标示任何与作品无关之签名或标示记号,
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9.得奖作品之新式样所有权属于参赛者,主办单位保有最优先权利与
得奖者协议取得该作品之智慧财产权,而得奖者不得私下将得奖作品
著作权转让予第三者,设若发生此情事者,主办单位得取消参赛者得奖
及展览之权利,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奖励品及奖座奖状。
10.所有入围作品参赛者同意其所属参赛作品将及竞赛摄影纪录过程
由主办单位自由空间教育基金会进行后续展览及出版著作之使用。
11.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奖金须依中华民国税法预扣10%的所得税。
12.得奖作品如是团队合作,奖金开立领取者以队长为代表。
13.参赛者需同意配合竞赛提出相关活动,以及接受奖金或奖品等奖励规定。
14.凡完成报名参加本比赛活动者,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比赛活动规则
中各项条款,且愿意完全遵守本活动所述之各项规定。
15.主办单位保有本竞赛活动相关细则更动的权力,设若有任何更动,
皆以竞赛所属网站(www.ud.org.tw)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16.参赛代表同意2014第九届通用设计奖竞赛办法之内容规范,不得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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