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xxogux (狗屁倒灶)》之铭言:
: 我记得新光三越有个条款是:使用礼券的话就不能参加周年庆的满五千送五百满额赠
: 但是sogo的这个相关条款在网络上搜寻好久找不到相关讯息
: 请问有没有人记得去年的状况呢?
错误的资讯还是要予以导正
首先新光三越并没有 "礼券"不能参加满千送百的规定
我们来看看新光三越 满千送百活动附加说明(这是去年南西店的)
注意事项:
(1)周年庆赠品礼券为无偿赠品,故恕不找零、亦不得折换现金。
(2)持"赠品礼券"、"商品礼券"消费之发票,恕无法参加赠奖活动。
(3)周年庆赠品礼券使用期限为103年9月25日~103年11月30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4)周年庆赠品礼券限台北南西店使用,除UNIQLO及购买与加值储值卡外皆可使用。
(5)已兑换发票之剩余金额,不可并入下次兑换累计及参加其他赠品活动。
(6)销货明细表限消费当日兑换完毕,并请于兑换当场确认礼券金额。
(7)本活动所赠礼券面额为500元,恕不接受兑换其他面额。
(8)其他未尽事宜以店内赠品处公告为准。
第二条很清楚的说明了 赠品礼券与商品礼券才是不纳入的
赠品礼券大家都能理解 这是无偿取得
至于商品礼券与现金礼券的差别呢?
就是在付钱购买礼券时有没有开发票
已经开立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