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2014“银发就业 乐活人生”摄影比赛
二、活动宗旨:为了以实际行动支持与肯定台湾银发人才就业发展,希望借由摄影作品捕捉银发工作者故事及身影,希望让社会大众认识他们在职场上的精神与能力。
三、主办单位:社团法人中华民国全国中小企业总会
四、录取名额及奖赏:
(一)金奖1名:奖状乙纸,奖金新台币30,000元。
(二)银奖1名:奖状乙纸,奖金新台币10,000元。
(三)铜奖2名:奖状乙纸,奖金新台币6,000元。
(四)优选6名:奖状乙纸,奖金新台币2,000元。
(五)佳作20名:奖状乙纸,奖金新台币500元。
得奖者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授奖,未得奖作品不另通知。
五、摄影内容:
(一)摄影主题:摄影作品主题、主角限定为“银发工作者”在职场上的工作画面,拍出心中认为最自然、珍贵与感动的影像照片。
(本活动所指“银发工作者”须为55岁以上,于国内从事全职或兼职工作者。)
(二)参加资格:凡爱好摄影人士均可参加。
(三)作品规格:
1.以数位摄影的方式创作之摄影作品,参赛作品不限黑白或彩色等数位媒材使用,作品须为一次完成之现场单张作品,不得以抄袭、翻拍、人工调色去色、重曝、电脑合成、拼贴、格放、装置等任何后制手法创作。
2.参赛作品原始档画素品质须在800万画素(3360 x 2460)以上之JPG档或TIFF档,并以相纸冲印输出8×10英吋或A4(21x29.7公分)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留白边,以硬纸板垫底保护
报名表(含著作权转让同意书)需印出填妥并亲自签名浮贴于作品背面,未填完整者不予评审,并连同作品电子档烧录成光盘(光盘注明:银发就业 乐活人生、作品名称及作者姓名,含报名表电子档,作品档案命名格式:作品名称_作者姓名.jpg)挂号邮件交寄
因邮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损害时,主辨及相关单位恕不负责。
六、收件日期及地址:
(一)自即日起至103年8月11日(一)止,以邮戳为凭。
(二)收件地址:10646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二段95号19楼之1,中华民国全国中小企业总会 职涯发展中心收。
作品以封套装好,包装妥当后再以挂号邮寄。封面注明“参加银发就业 乐活人生摄影比赛作品件”,若未妥善包装致作品于邮寄途中损坏恕不负责。
七、征选规则:
(一)参选作品每人以10件为限。
(二)评审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灾变、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损失,主办单位不负赔偿之责。
(三)评定成绩未达水准时录取名额得予以从缺。
(四)得奖之奖金均依所得税法规定扣缴所得税。
(五)得奖作品其著作财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本会拥有该作品出版、著作、公开展示及发行各类型态媒体宣传等作品使用权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凡经评审得奖确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奖资格。
(七)参赛作品需交付数位影像档档案(以光盘片烧录),未缴交者不予评审。
(八)参加作品限未曾公开发表或参加其他摄影比赛,违者经查证属实,或得奖作品事后发现有抄袭情事或违反著作权之行为者,取消得奖资格,奖位不递补,其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如已领奖,奖金追回。
(九)凡参赛者即视同承认本简章之各项规定,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补充说明之。
(十)参赛作品不论入选与否,一律不退件。若须退件请自备信封贴足邮票或于得奖名单公布日起一个月自行取回,逾期不负保管责任。
八、评审:由主办单位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参赛者对评审委员之评审结果,不得有异议。
九、得奖公布:
(一)得奖名单公布:得奖作品预计103年9月公布于本会网站(http://www.nasme.org.tw/),并专函通知得奖者。
(二)参赛得奖作品将择日公开表扬及展出。
十、报名及洽询资讯:
可于本会网站(http://www.nasme.org.tw/)下载比赛简章及报名表或拨打电话02-23660812转302 张先生洽询。
十一、网站:http://www.nasme.org.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20140810&Rcg=15652
目前活动刚起跑,欢迎大家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