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修正、板友自治条例缩短讨论时限

楼主: hanhsiangmax (陪我去台东)   2017-08-29 21:37:56
有板友反应自治条例讨论、表决时间过于冗长
因此这次的板规修正将自治条例时程缩短

由第一篇起,一个星期的时间作为结算
一个星期后,板主发起投票,为期五天,投票限制不设限
改为
由第一篇起,三天的时间作为结算
一个星期后,板主发起投票,为期三天,投票限制不设限
希望能够让板友们尽速处理板上的事务
希望这次的试跑,能让大家大致了解自治条例的运作
这条板规的设计用意是真正的还政于民
举凡板规的设废、板主的处置、甚至自选板主都可以透过这条板规处理
(罢免可直接于组务板连署)
有板友担心板主群过度阉割权力,其实不用太过担心
因为这条板归的设置仍然有两道门槛
第一道是连署(上站200次、赞成票数大于反对30)
第二道是板上的投票(须超过10人附议才纳入投票选项)
因此,真正会用到这条板规,也只有在板主过度滥权或摆烂
完全不睬名义,并达到众怒的状况
所以请大家安心服用
以下为此次板规的修正内容
1. 自治条例修正
板友自治条例
若对板主或板规有任何意见,板友可至ComGame-New连署
连署通过后即开放投票,但是为避免使用浮滥,同一议题三个月内不得再开连署
投票选项由板友自行开板务文制定,只要该篇文章底下有10位板友覆议即纳入
为使所有人皆可参与,投票限制为零,完全不设限
但是请注意
a. 连署发起人及连署人资格为:上站次数超过 200 次
b. 连署门槛为:有效支持票大于 30 票且有效支持票大于有效反对票。
说明
一人一篇,该篇只能有一个选项
板友若有其他投票选项,请以回文方式缮打,接续此系列第一篇标题
只要该篇底下有10位以上板友附议即纳入投票选项
由第一篇起,三天的时间作为结算
一个星期后,板主发起投票,为期三天,投票限制不设限
以此系列,通过10名板友附议之投票选项实施选举
板主不得新增选项
若只有一篇附议通过,则结算日后省略投票步骤,直接实施
2.删除禁止bug板规
文章发表
10.可回报游戏bug以提醒板友,或供暴雪参考处理
但禁止进行bug详细的教学、解说(含推文,详阅#1PcxYrHu)
若有意见欢迎板友推文或另开板务回应
han & 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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