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太相信人了...我蠢..

楼主: Tronga (秋)   2014-06-21 17:56:07
以下是本鲁站在原PO最大利益
给原PO的键盘法律建议
1. 不论如何 先提告
诈欺是告诉乃论之罪 告了就不能撤
依照原PO讲的 要给那个可恶家伙一个教训
那就告! 告了再来谈!
2.告诉乃论之罪虽然告了就不能撤
但还是能和解!!
实务上 这是一种修补式司法精神
也有很多种说法 修复式正义之类的 随便
首先对方如果要换缓起诉 或让检察官职权不起诉
和解都是必要的 要件就是 原PO表面上要原谅他
至于原PO想要怎么原谅(开条件)对方
那就是原PO自己的事了
但无论如何 绝对要先提告
千万不要想提告前私了
如此一来 面子里子兼具
又能深含教育意义
以上
※ 引述《indium111 (原子核的奥秘)》之铭言:
: 其实那个骗人的如果够聪明的话
: 应该快点跟summysunny私下和解
: 一旦summysunny提告,诈欺是非告诉乃论,也就是一般俗称的公诉罪
: 检察官一旦受理就不能撤回了
: 版上有认识那位仁兄的就快点通知他吧
: 留下刑事案底是会影响一辈子的
作者: BigRedMechin (Hellsing........)   2014-06-21 17:59:00
整理推
作者: LUFFY1987626 (小拉)   2014-06-21 18:30:00
告论罪可以撤 只是不能再告诉或自诉
作者: LeonardoPika (新竹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6-21 18:51:00
重点不是金额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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