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太相信人了...我蠢..

楼主: Tronga (秋)   2014-06-21 13:50:27
键盘法律意见
你买D3办BATTLENET帐号什么的 那时候强迫你打勾的定型化契约
讲的是你跟暴雪之间的关系
不关你跟那个骗子之间的事
所以上面枫叶大贴出来的那篇文章可以暂时不用理他
所以
告就对了
我们来来看看条文
刑法
第 339 条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
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以前项方法得
财产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
,亦同。前二项之未遂犯罚之。
构成要件上
主观要件:
跟你说要借星铁来塑形 拿到之后马上离开游戏
加上板友提供已有前科
推定行为人有犯罪意图
客观要件:
说要跟你借 然后东西(电磁纪录)确实被干走了
对方取得财产上不法利益
综上所述
应该是构成第二项
绝对诈欺无误
如果遇到警察刁难你说什么浪费资源
妳就讲
林北每年纳税养妳们这堆废物 你说林北在浪费资源?
在心里讲
然后笑笑的语带坚定说
"我要提告 请帮我做笔录 谢谢"
至于你说赔偿什么的
那是民事的问题 便不赘述
啊还是讲一下好了
(以下段落 因为电磁纪录并不是"物" 所以参考就好)
这边比较复杂一点
上面把条文"自己或第三人"这句话特别框起来就是这个意思
你们也有看到上面枫叶哥贴出来的条文
里面有提到 游戏里面的物品所有权属于爆雪
所以被干走的星铁到底是谁的?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
而且其实有争议 但这边懒得处理
直接结论
你要对方还你 : 不可能 因为帐绑
你要暴雪在给你一把 : 不可能 管你去死
唯一有可能的方向
要求对方赔偿你获得"星铁" 过程中 的劳力损失
以及妨害你对"星铁" 这个物品使用收益的权利
至于怎么算....
开放投稿
※ 引述《summysunny (summysunny)》之铭言:
: 刚刚 小弟跑了 一趟警察局
: 警察一个大原则 "不告 不受理"
: 因为 我没有这样的经验 或是 这样的法律背景
: 不知道从何下手
: 要是 告的话
: 告他诈骗吗?
: 那 东西价值多少 似乎是个重点
: 总不可能说 "无价"
: 至少人家要赔偿 也要给人家一个金额吧!?
: 请广大的乡民给我意见QQ
: 警察有说 请游戏公司处理 请他封锁玩家帐号
: 但是 我猜BZ 会回"干我屁事" 之类的
: 而且封锁帐号 也没啥吓阻作用
: 重点不在东西的价值
: 我只是想给那位 "可恶的人" 一个教训!
作者: DarkIllusion (′・ω・‵)   2014-06-21 13:52:00
推 顺便推好签名档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4-06-21 13:53:00
说真的以前天堂就一堆案例了 告的成我还记得有人骗安特水果被告到上新闻XD
作者: DarkIllusion (′・ω・‵)   2014-06-21 15:38:00
去地检署提告可不一定要按铃哦 lol按铃是作秀没错 正常人该去法警室 当场等检事官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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