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发文有点害羞,所以趁队长最近很忙的时候来偷偷告白XD
一直有在听广仲的歌,但是直到《What a Folk!!!》小巨蛋才开始入坑。
经过上周的春季巡回最终场,收到的满满感动,促使我来这里倾诉。
【一、前言】
八月的春季巡回安可场,距离远得有如隔靴搔痒一般,
因此,当台南场确定加演后,只考虑几天就做下决定。
又或者,更大的动力是来自“故乡”这个概念。
我想感受,当恋家的游子回到家乡,那灌注在歌曲里的,会是怎样的丰沛情感。
10/13,独自一人在三楼的右侧角落,以天使的俯角。
10/14,和朋友一起,四个人在A区前排,抬头仰望。
【二、春季巡回故乡场】
◎Part 1:嘻哈
黑色背心、精壮手臂、修长的腿,与用力刷弦的动作,
我都有种看到哪个韩星一样的错觉。
我站在走道边缘紧贴座位,看他被人群簇拥而来,看他的身影从背光渐渐变得明亮。
觉得触摸身体这个举动不太礼貌,我只伸出手靠近他没拿麦克风的右手,想与他击掌。
而那瞬间,我和他四目交接了两秒。
当他继续往前,我正往后退一步之际,视线范围内突然出现他的麦克风。
惊吓之余,我连忙回神靠近,顺着节奏唸出“对啊对啊”。
听自己的声音,非常遥远。
而他就是用那一支麦克风,将歌声传送到非常遥远的地方。
◎Part 2:民谣
“长大,所以离家;离家,所以长大。”
转场影片不同于安可场,做了新的影像与剪接。
依旧有回顾的片段,但更加浓缩。
他说,发现父母亲的白头发变多了,就像是在跟他说:嘿大人!该你接棒了。
十年前,因为喜欢唱歌所以离开家乡,现在想回家乡唱给家人听。
从他这段话里,想起前几天返家时,忽然惊觉母亲的头发比我记忆里的少了很多。
大病初愈的她,还是和从前一样充满活力又积极乐观。
突然觉得,不应该只想着把自己照顾好就好,必须学着以大人的姿态肩负起这个家。
过场影片后,台上的灯亮起,广仲换成白色短袖汗衫,抱着第一把买下的吉他。
沐浴在黄色的柔和光线里,他开始清唱。
〈黄昏的故乡〉,那厚实的声线仿佛自带背景音乐,朴实无华却最动人。
唱完一段,弹起吉他。就他一个,没有其他的乐器辅助。
整首歌里,我的心脏就这样不断被歌声和弦音给用力撞击著。
◎Part 3:爵士
重新编曲的一首〈蚊子〉。
最近才听到收录在《四菓冰》的这首原曲,比收在《慢灵魂》的吉他声更加清晰。
光听他的吉他刷絃都觉得恋爱,加上反拍唱出的歌声更让人崇拜。
虽然也很想看现场自弹自唱这首,但这里的爵士名伶装扮也够让我恋爱两回了。
I'm so lucky to be loving you.
◎Part 4:摇滚
白色衬衫、黑色长裤、红色电吉他,以及彩色灯光在白色钢琴上变换的自弹自唱。
比起开场的黑色背心造型,在这段的样貌我反而觉得更加迷人。
这是我一整晚,最爱的画面。
以钢琴弹唱了大约半首的〈不想去远方〉,广仲走回舞台中间的麦克风架前。
舞台洒下浅黄色的灯光,间奏时,加入原曲没有的电吉他 SOLO。
已经数不清,到底要为他怦然心动几次才够。
【三、结论】
很高兴我有两个视野的影像记忆得以储存在脑海。
虽然A区前排的梦幻角度最让人难以忘怀,但我也很喜欢,俯瞰他的时候。
当广仲站在舞台中央歌唱,在他身后有着被灯光拉长的影子,
而前方地面的透明压克力板上,也倒映出他的样貌。
以及,看他用脚踩着前方的效果器,还有乱丢东西在地上(?) 的几个时刻。
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他演出,好像连他的呼吸、他的情绪都能完整接收。
电吉他的金属片折射出的光线,或发际上的晶莹汗水,都闪烁进我的眼底。
喜欢他观望全场的梭巡目光,或是正在接收来自耳麦里的讯息时,那偶尔的定格。
喜欢他的每一个灿笑,和他的歌声里,足以感染他人的喜悦或哀伤。
这个不讲究华丽的表演者,只要怀抱一把吉他,就能耀眼。
第一天晚上他说,自己其实是一团空气,是由感谢名单里那些人的意志所组成的。
也要谢谢我们,“是你们的美好反射到我身上,组成了我。”
“虽然已经说过了,但还是想再说一次:很高兴我选择的是你们。”
他总谦虚的说自己是无聊的人,说自己脑子很空。
我想是为了把功劳都归给他认为比他还辛苦的幕后团队。
这两天,北部的狂风暴雨肆虐,我避开了这样的烦躁来到台南。
被疗愈的感觉,从奇美博物馆里的动物区开始,一直到两场演唱会结束。
曾经觉得“疗愈”只是一种形容词,而我却真的在这些时刻里,深刻感受到了。
那是一种内心的负重被放下的感觉。
春季巡回的故乡场,是成长的概念。
好像,带着这样的成熟回归生活以后,就能继续往前,去到更远的地方。
庆幸自己选择来到这里。
我会记得,这一生一世的两个好日子。
令人怦然心动好几次的好日子。
最后偷偷业配一下,如果想看全记录,我放在个人部落格里:)
但很冗长,请小心服用:http://torednys.blogspo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