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港版《国安法》如何影响香港法律制度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0-06-29 14:58:38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3209530
林祖伟/BBC 中文
https://i.imgur.com/EFqWsjq.jpg
香港建制派阵营反对外国介入港区《国安法》立法。(EPA)
香港版《国安法》如箭在弦,中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后,“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
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条涉及国家安全的罪名,将正式写入香
港《基本法》。中国大陆、香港政府和香港建制派认为,香港经历逾一年的示威浪潮,面
对示威暴力升级、有政客游说外国政府制裁香港以至“港独”声势壮大,《国安法》是稳
定香港社会的工具。
整个立法过程只是花一个多月,由中国人大常委会主导,绕过香港立法机关,没有在香港
进行广泛咨询,其立法过程和立法条文,都遭到香港法律界及民主派猛烈抨击,形容是比
《逃犯条例》修订、《基本法》23条立法更严苛的法例,撼动了“一国两制”、“港人治
港”和香港司法独立的根基。
BBC中文访问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陈景生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两人均担心
《国安法》条文不够清晰,给予当权者很大权力和空间去解读法例,加上草案已透露,《
国安法》将凌驾《基本法》,中央对“极少数”香港国安案件有管辖权,而香港特首又有
指派法官审案的权力,种种做法很可能冲击香港的司法独立、人权保障以至“一国两制”
法律界担心人权不获保障
中国和香港政府多番强调,世界各地都有《国安法》,香港也应该有自己的《国安法》,
香港市民不应该过分担心,强调人权亦会得到保障,不过这种说法说服不了两位受访的法
律专家。
港区《国安法》草案已经透露,一旦《国安法》和香港其他法例有冲突,则以《国安法》
为优先,让外界担心《基本法》原本保障的人权和言论自由,均不能够成为被控危害国家
安全的辩护原因。
“众所周知,《国安法》很容易被用作对付政治对手或异见人士。”港大学者陈文敏对
BBC表示,“是的,每个国家都有《国安法》,但有些是合理,有些则有绝对权力。一些
国家有足够的制衡机制去避免权力过大,一些国家则是没有制衡的集权,造成任意行使权
力。”
他认为,《国安法》在立法前已经对香港人的生活产生影响,“大型企业被迫表态支持《
国安法》,许多人开始删除脸书(Facebook)的帖文,有声音称反对《国安法》的人会被
取消参加选举的资格……香港媒体正面对更多收紧的措施,很明显,《国安法》将会对香
港人的表达自由,甚至人身安全,构成严重的影响。”
香港资深大律师陈景生则对BBC中文表示,人权公约也承认要尊重国家安全,但问题是要
看该国执法的人“本身尊重人权的程度”。他举例说,中国对“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与
西方民主国家并不一样,因为中国大陆是“一党专政”,“不爱共产党管治已经是颠覆政
权”,相对地,在不是“一党专政”的地方,民众批评政府和高呼官员下台也没有问题,
但在大陆,则变成危害国家安全,或是“党”的安全的问题。
他感叹说,“你看到大陆人权律师所得的‘报应’,或多或少令法律工作者有点忧虑。”
专家称香港司法制度受到冲击
陈景生对BBC表示,从《国安法》订立的过程观察到,中港两地政府均想把大陆的司法制
度应用在香港。 他举例说,根据草案,中国将会成立驻港国安公署,在特定情况对“极
少数”案件行使管辖权,但没有清晰界定何谓“极少数”,亦没有交代何谓管辖权。他又
批评,“国家安全”这个字的定义可以很广阔,包括香港内部的治安、食品卫生安全等问
题也可被纳入成为“国家安全”的一部分,削弱香港的“一国两制”,字眼上的模糊性,
令香港法律界难以接受。
“香港的司法不应该是看有多少人受影响,来决定这条法例对不对,如果说一小撮人受影
响,去决定法例的合理性,用普通法的角度来看,这是垃圾的论据,”他说,“如果这条
法例是不对的话,一个人被控告也是不合理的,你要看一个系统,如果每宗案件你都逐一
看个别人士受不受影响,这就变成人治的制度。”
港大学者陈敏文亦质疑,大陆和香港官员多次表示法例只影响一小撮人,“但到底多少人
才算是‘少’?谁又有权决定哪些人是那‘少数人’?……中国的《国安法》也只是针对
少数人,但它的纪录不太令人信服,无罪假定在大陆同样适用,但中国维权律师例如王全
璋,他被捕三年后才受审,期间无权接触律师和家人,最后审讯闭门进行,被判监4.5年
。”
他亦质疑北京正把中国的刑法套用在香港普通法制度,目前条文所指“勾结外国势力”和
“恐怖活动”的定义并不清楚,如何解读这些罪行,或如何决定哪些人属于犯法的“少数
”,权力均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草案表明,香港行政长官有权指派法官去审理国安案件;港府称,将会任命一批法官,专
门处理相关案件,同样引发法律界批评。
陈文敏认为,特首身兼国安委员会主席,政府又是提出检控的一方,再可以选择法官的话
,是存在利益冲突,会削弱公众对司法独立的信心。他指出,就算特首就国安案件建立一
份名单,特首同时拥有把法官从名单中剔除的权力,如果在选择法官时基于政治理由,将
打击香港司法独立。
不过,《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兼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接受中国媒体访问时称,特首任
命法官与司法独立无关,认为外籍法官等,未必适合审案,而中央所指对极少数案件有管
辖权,本身亦有条文可依:在《基本法》第18条,若香港发生不能控制的危害国家安全的
动乱,人大常委会可以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这也是中央行使管辖权的情况。
“香港市民似乎有点被忽略”
2003年,香港政府推动就《基本法》23条国安相关内容立法引发巨大争议,陈景生当时出
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希望争取政府透过“白纸草案”形式(即政府未有既定立场下写
出条文给予公众讨论)就23条立法,但港府拒绝,坚持以“蓝纸草案”形式(不会撤回,
只会修订)提交立法会审议,结果触发当年7月1日50万人大游行,港府后来撤回立法草案
陈景生重申,自己不反对23条立法,认为这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但何时立法、如何立法
、立法的内容是什么,争议性很大”。17年后,北京认为香港无法就23条立法,决定度身
订造港版《国安法》,部分内容与23条重迭。
“《基本法》说了香港自行就23条立法,中央这样做,似乎超越了《基本法》,当然,有
观点认为《基本法》与中国《宪法》是子法和母法的关系,人大是有权立法……但如果人
大可以制订任何的法律,你这样的话,又何来‘一国两制’?”
陈景生对BBC中文表示,香港法律界正面对“最大的压力”,港府已经是“不惜代价,完
全不理其他外人的看法,想推行什么就推行什么,政府把优先次序先放在方便管治,不理
会人权保障、国际社会对事件的看法。”
他批评港府在《国安法》立法工作中,没有做好给予中央意见的角色。根据《基本法》,
人大常委会如果要把全国性法律放到《基本法》附件三,应该征询香港特区政府和《基本
法》委员会的意见,但香港官员多次被媒体追问条文细节,均回应不了解、没有正式条文
为由不作评论。
陈景生说,“香港市民似乎有点被忽略了,如果你说《国安法》是国家层面的事,香港没
有参与权,这就是错,因为根据《基本法》,人大是要向港府听取意见,港府不可以单纯
地对中央说我支持,然后去做一个橡皮图章,这样子不太好。”
他指出,根据“一国两制”的框架,香港在“外交”、“国防”事务以外的事情享有“高
度自治”,目前舆论把“国安”等同“国防”的说法并不正确,在法律上,“国防”是防
止外国入侵的意思,而“国安”则是针对人民对国家的行为。陈景生认为,目前人大所审
议的《国安法》并不属于“国防”事宜,北京不应该透过这种方式强行立法,而应该让香
港自行立法。
陈景生的说法和赞成《国安法》的一方截然不同,亲北京一方认为,“国安”属于“国防
”的一部分。《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明,《国安法》包括的中央管辖权不属香
港自治范围,原则上香港在立法事宜是“no say”(没有话语权)。
《国安法》能否平息“港独”?
亲北京的阵营指出,过去一年香港示威的暴力化,被指走向“恐怖主义”,“港独”势力
壮大,也有香港政客游说外国政府制裁中国和香港官员,这些均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国
家有责任和权力去解决。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接受中央电视台访问时称形容,当听到中国人大有关订
立港区《国安法》的消息时,第一反应是“渴望已久”,他说国家对香港非常包容,但不
等于纵容,并指香港过去一年因修例风波,出现前所未有的情况,不但对香港治安及社会
稳定造成大的损害,同时对国家安全造成风险。曾国衞说,作为政府、香港市民及中国公
民,都认为必须尽快订立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等于维护香港安全”。
不过,大律师公会前主席陈景生对BBC中文表示,去年的示威浪潮并非订立《国安法》的
借口。他认为,香港原有法例已经足够去处理示威的暴力事件,数以千计的示威者,早已
因暴动、非法集结、骚乱等行为被捕,正在依循法律程序去决定他们是否罪成。
他说,“我觉得国防同国安是两回事,香港有很多暴乱,我不觉得这样影响到国防,当然
,内地认为香港好多人勾结外国势力,有些人游说美国制裁香港官员或践踏人权的人,但
这不是国家安全,林郑月娥的安全不是国家的安全,林郑月娥遭制裁真的是国家安全吗?
如果你说别国取消香港特殊待遇,影响经济安全,那你对国家安全的定义就无限扩大了,
受过普通法训练的人会觉得不恰当。”
但中国和亲北京阵营不满“港独”等“分裂国家”行为,目前并没有完整的法律框架去应
对“港独”,《国安法》制定后,喊叫“港独”口号或高举“港独”旗帜,都可能违法。
陈景生认为,“港独”本身与“国防”无关,要处理这个政治问题,并非单纯透过法律可
以解决。
“一家人作为家长(中国大陆),当然希望一家团聚,孩子(香港)不听话,你当然可以
控制他,但更重要的是找出他不满意你的原因,不是给予很多钱(经济利益),就能令人
爱国,现在大陆对香港每件事都插手,想全面管治香港,又怎会有‘两制’,为什么现在
会有人嘘你国歌?因为你得不到别人尊重,而尊重不是由强权就可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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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或囚终身 国安法明表决 叶国谦:检控或参考生效前行为 涂谨申:FB旧帖成罪证?
https://is.gd/Z29eGP
【明报专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起一连三日举行会议,当中包括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官方昨未有
公布草案内容,据了解,草案将在明日(周二)上午人大常委会闭幕时表决。消息称,草
案列明分裂国家及颠覆国家政权罪行,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在3个特定情况下中央行使
管辖权。列席会议的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称,相信法例不具追溯力,但若法例生效后有人
违反条例,在法例生效前的行为亦可能成检控参考。明报记者
昨日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有关港区国
安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认为,港区国安法已有“审议报告”
,但至今条文仍不公开,大家只能“猜想”内容,形容是“离谱中的离谱”,荒谬的审议
过程,质疑法例条文没有公布,“各界如何给予意见?”涂批评人大常委会“强奸民意”
官媒:已充分吸收港意见 涂斥强奸民意
综合新华社和央视《新闻联播》昨日报道,会议昨于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由人大委员长
栗战书主持,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草案审议稿和审议结果报告,“充分研究吸收了包括香
港各界人士在内的各方面意见,体现了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精神,回应有关方面的关切,
内容表述更准确,具体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香港实际情况”。
报道称,与会者普遍认为,港区国安法尽快推出并在港实施,能切实解决香港在维护国家
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制度缺失和工作“短板”问题,有效打击相关犯罪行为和活动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有利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权益。
草案数处修改 消息指技术修订
参与今次常委会会议的本港代表,除了人大常委谭耀宗,亦有10名港区人大代表及基本法
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人数较一般多。消息称,常委会分6个小组讨论时,各组都有两名
港区人代列席并表达意见。据了解,国安法草案较初稿有数处修改,消息人士形容属技术
修订,令条文能更清晰表达。
叶:条文列3情况行使管辖权
叶国谦称,条文所列的4项罪行刑责都不轻,“外国的有关国安条例,很多最高可去到终
身监禁。我看不到港区国安法罚则去不到这点”,认为法例内容具阻吓性。至于追溯力问
题,叶称若法例生效后,曾做“违反国安行为”的人“洗心革面”不再犯,相信不会被追
溯;但若继续违反国安法,被检控时亦可能会参考该人之前所作的行为。他透露条文会列
明3种情况,中央可行使管辖权及启动机制,但没透露内容。
叶国谦称,今次常委会审议3日,“我看不到会一两个月才再开会表决”;又称相信人大
常委会通过法案后,特区政府会随即将法例刊宪,令国安法即时生效。
涂谨申批评,现时条文未公开,质疑连港区国安法涵盖的4项罪行,“连罪行元素(意图
、行为)都不知,以普通法角度去评论是对牛弹琴”,批评中央用自己一套立法,“不理
一国两制下的普通法法律”,认为官媒称草案吸纳“香港各界人士”意见是“强奸民意”
。对于叶国谦有关追溯力的说法,涂谨申质疑,如何以一个人以往的行为去判断日后的行
为和动机,“如以前在facebook的帖文无删除,会否又成日后的罪证?”
另外,政务司长张建宗昨在网志重申,制定港区国安法是巩固一国两制、确保香港长期繁
荣稳定的良方,令香港重回正轨,重新出发,又提醒年轻人“不可行差踏错,走上歪路,
否则将自毁前途”。
(港区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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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联盟召集人弃保潜逃:国安法是导火线 黄之锋:接消息称立法后即拘捕我
https://is.gd/fuWSSq
【明报专讯】
港区国安法料明早通过,“香港独立联盟”召集人陈家驹昨于facebook承认已离港,弃保
潜逃。陈称没有为香港独立做到以死相搏的精神,但“我的离开并不代表我已经放弃”。
陈家驹以短信回应本报查询,称“国安法是主要离开的导火线”。
陈家驹昨于fb发表给港人的信,称国安法通过后,可预期大批政治人物被捕,形容是“现
时的我们最不想见到的结局”。陈冀港人在英美公布逃走方案之时,留有用之身离开。
陈家驹正被控非法集结,控罪指称他于去年6月10日,即民阵103万人游行后的凌晨,与其
他被告在湾仔一带非法集结,当时他获准保释,未被限制保释期间不准离港。本月有传媒
引述消息称,陈家驹本月4日起无按时到警署报到,有指他身处欧洲。
本报曾问及其他被指独派成员,会否忧虑港区国安法影响人身安全,香港民族阵线发言人
梁颂恒称,现时港区国安法条文、刑罚、追溯力等均未知,“都不知自己忧虑什么”。他
称5月港区国安法消息出炉时曾感震惊,但至今已一个月,“什么都消化了”。
梁颂恒:不想就此离开 未见逃亡潮
至于是否想过离港,梁颂恒称曾想过,但不想就此离开;又说未见独派出现逃亡潮,估计
亦要思考(逃亡)会给予港人什么信息,若未至于挨不过去,都不希望出现投降的信息。
提倡城邦论的陈云昨在社交媒体“宣布退出香港社运”。他在2016年立法会选举时曾主张
“永续基本法”,败选后曾称“永续基本法,就是港独,货真价实的港独”。
另外,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表示,前学运领袖王丹提及,两周前有外媒驻北京记者向他
透露,港区国安法通过后,“黄之锋及黎智英会即被捕”。黄昨称不止王丹一人跟他说过
这状况,然而“我们会用尽一切办法,守护我们所爱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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