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dbaco (一路好走)
2017-09-25 12:34:06那个啊....在这里吵法律问题,怎么不上八卦版或法律版问问呢?
相信会有很多专门律师电到你哭都哭不出来,
小妹通识课学过,契约基本上就限于双方当事人,
台大生算不算契约的主体之一,这真的有待考究,
我个人猜测是不算啦,不然为什么会弄到校方借了学生抗议,
还有这个契约确定是有借场,但有没有保证活动顺利举行又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真的要看契约怎么签,
所以你想像的求偿,应该是主办方另开法院战线说台大生让活动不能举行而造成损失,
不过拉~~台大生是很聪明的,你注意看他们一开始的诉求,
是以"干扰"为主,干扰会不会造成活动无法举行就是一个好问题了,
要看法院认定,不是你在PTT说了算,
更不用说活动无法举办也是北市府台大行政方向主办方协调,
主办方告下去不卖北市府面子以后怎么会作办统战/交流活动呢?
啊对了冲进去撒冥纸的主要是独派团体,主办方可以去告告看,
但说真的那种专职抗议的团体就像爱国同心会一样死猪不怕开水烫,
总之,主办方能不能成功告到台大学生会要赔真的有困难,
反而是台大方告主办方破坏场地的天价损失主办方是赔定了。
话说,什么地方不好选一定要选在那么绿的台大呢?
台大爱运动的青春男孩又辣么多,找死也不是这种找法。
明明台北那么多私校老师都会在上课宣扬统一思想中国好棒棒,
台湾不能没有中国云云(我弟讲的)
※ 引述《Vett (Vett)》之铭言:
: 连官司都还没打就认定乙方要脱产是你的自由
: 这个契约只要合法
: 今天就是用抗议破坏乙方契约权力
: 乖乖等著乙方告台大 赔乙方一笔吧
: 乙方如果要较真 带头抗议的等著被起诉吧
: 把商业场合当政治玩 满脑子装的是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