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wick (刺猬哲学)》之铭言:
统独其实是个假议题,没有所谓台湾统一或独立的问题,
只有中国这个东亚古国现代化转型成败的问题,
别看柯文哲说“中华民国是我的底线”斩钉截铁!
只要中国现代化转型失败陷入动乱,台湾人两周内立马灭了中华民国,
建立新国号、新国旗、新宪法、新史观、新神话,美日欧盟一周内就通电祝贺承认。
如果中国现代化转型成功,国力如现今持续增强社会稳定,西方列强忌惮中国实力,
觊觎中国市场,台湾几十年内就没有所谓“法理独立”的机会。
看一看香港特首97年后的国际行程,在英、美、澳洲、新西兰所受的待遇,
见过的元首和所签的经贸条约,香港特首的国际空间与地位实质上远远超过台湾的总统。
所以台湾人意愿是什么?蔡英文、马英九、朱立伦和我的立场是什么,
对历史实际发展影响微乎其微。四百年来荷兰人、 郑成功施琅(大部分台湾人的祖先)、
日本人也没管台湾住民的意愿还不是就来了。
台湾这个北不敢为渔民争钓鱼台鱼场渔权、南不敢跟菲律宾、越南争石油主权、
募兵募不满五分之一、国防关键技术和安全保障完全依赖美国的非正常国家,
二十五年来统独和主权问题却成为所有政治与选举所标榜的口号和内在动力,
确实非常虚伪,只能从世界衰落民族集体心理需求去观察:衰落民族在面对
外在强权压迫和自身科技学术无能为力的时候,仍有自我超越与自我实现的
集体心理需求,这种心理需求必须被一定程度的满足,
此时就必须要有“祭物”来献祭,求得心灵的救赎和自我实现的假象。
衰落民族面对真正的强敌往往不敢实际行动,“外抗强权”理性上自知实力悬殊,
一般都流于口号意兴阑珊,但必须在自己人中找出“祭物”:造成国家现状虚假的元凶,
也就是所谓“内除国贼”,外抗强权是软弱无力的,但抓卖国贼软柿子大家就精神大振,
对科学产业升级没什么创意,但创造仇恨的历史基础、借口、方法创意却层出不穷,
我这种喜欢读历史的这时就派上用场了,认为打倒这个卖国集团国家就提升了,
这是一种集体心理的救赎。
要提升物质科学尖端技术这种要长期累积技术经验,思维方法的关键部分实在太难,
缓不济急。衰落民族就会把矛头转向宪法制度,甚至传统文化,认为宪法制度禁锢了国家
,传统文化禁锢了个人,所以孔子死了两千五百年要为中国的衰落负责,
国民党带来的儒教威权思想要为台湾的现状负责。要制宪要正名、要文化大革命、
要新文化运动,也不想想美国宪法只有十四条,最早信上帝的犹太人三千年来的命运比
中国人和台湾人更惨。吵形上学,办精神亢奋的团康晚会,喊热血激昂的高远口号,
不必艰深的物理实验与数学逻辑,精神上取得救赎真是容易多了,学哲学、法律、
政治的这时大展身手:五四运动、九一八学运、反右、文化大革命、
到近年花朵颜色革命、台湾太阳花学运、香港雨伞革命都可用此角度检视一下。
近年大英博物馆的珍宝来台湾展出,这些英国到埃及、波斯、伊拉克、中国当强盗杀人放
火搜括的珍品,台湾人都看得很开心,一点也没有违反普世价值的不自在。英国卖毒品发
动鸦片战争,割走香港统治一百五十年,直到一百四十几年才有华人布政司陈方安生,
香港人也没有追求普世价值的热情与愤怒,陈方安生在香港政府四十年,跟英籍港督合作
愉快,九七之后马上跟董建华爆发不合,无法合作,明明学印度、马来西亚跟世界最老牌
最绅士的民主国家争取完全自治,比跟农民暴动土匪出身的老共争取容易得多,但华人总
是不敢跟洋人争取,只敢在毕业典礼上在梁振英面
前跳来跳去。英国人文化学术治理上我相信绝对有优越之处,
但我也相信华人民族性对正义价值的选择与坚持,
反映在总体智慧行为上也确有落后之处。
中国在秦始皇时代只要治理二千万人口、汉武帝极盛时期也不过六千万人口、
宋朝突破一亿大关,明朝突破两亿大关(印象中可能不正确),
今天老共要治理14亿人的国家,虽然现在的执政团队或许是两三百年来能力最强的团队,
但要让14亿人口的国家完全现代化艰钜的程度也绝对远迈前代,
统独问题解决需要等待历史的条件的耐性和智慧,
若中国现代化转型失败则台湾独立将水到渠成,
但如果台湾未来二十年举国精力还是在吵修宪内阁制总统制、
护照封面设计比赛、加入联合国全民宣达团、牵手护台湾排队手拉手比赛、
红杉军白衫军太阳花脑残团康活动,那就是台湾人头脑不清神仙难救。
: 剩下几点还是回复一下
: 首先先把法理问题跟政治问题区分清楚
: 接下来的讨论才有意义,法理问题有是非对错判断,而政治问题只有喜好
: 就法理台独而言,只足够判断台湾主权未定,不属于盟国或中国。
: 且台湾不是无主地,至少有台湾、中国、日本三者有权声称领土所有权。
: 至于未来领土转移对象是谁,不属于法理而是政治问题,也不会有对错。
: 所以我也无意说服你台湾应有领土主权,谁应有主权是盟国该作判断的事,
: 但是自决建国在法理上有没有问题,该如何进行则是必须确认的事。
: 另外要提的是,所谓住民享有主权,指的是住民成立的国家享有主权而非住民本身,
: 国际法上权利义务的最小单位是国家,人民是无法成为主权的接收者,
: 只有在宪法层级才有主权在民的概念,所以日籍台人放弃主权而不能接收是说不通的。
: 此外,如果认为领土转移不需要国际条约处理,那基本上法理问题都不存在,
: 因为所有的讨论都是政治问题,讨论不出对错多说无益,
: 只有条约具有法律所需要的领土处分要件,法理台独也是以此为讨论前提。
: ※ 引述《h2901911 (h2901911)》之铭言:
: : 质疑:1.现在就没有充分理由相信会有领土范围限于台湾的独立国家出现。
: : 对了,如你所主张,那是不是可以说现在有充分理由以法律拟制
: : "中国应享有部分/全部琉球主权"
: : 既然许多人预期且国际局势发展方向也符合
: : " 琉球将成为中国领土+_+"
: : 至少,二战结束不久大家有共识要在台湾成立XXXX共和国来得合理。
: 这是政治问题,你可以选择你觉得合理的版本去论述,作为中国未来争取台湾主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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