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观点] 黄伟豪:政府拒梁天琦参选的三大后患

楼主: AsamiImai (今井麻美)   2016-08-06 23: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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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amiImai (今井麻美) 看板: IA
标题: [观点] 黄伟豪:政府拒梁天琦参选的三大后患
时间: Sat Aug 6 23:16:56 2016
黄伟豪:政府拒梁天琦参选的三大后患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806-opinion-wongwaiho-legco/
香港的当权者决定拒绝带有“港独”色彩的候选人梁天琦参选立法会,可能有自己私下的
盘算和策略考虑。可是,从管治制度和政治发展的角度出发,香港却要为此决定付出沉重
和深远的代价。这些无穷的后患,包括了选举的非制度化、公务员的政治化,和本土政治
运动的激进化。
这次决定破坏了香港的制度基建(institutional infrastructure),包括了法治、廉洁
及有效率的公务员队伍。制度基建是建立善治(good governance) 和带来政治稳定的重
要元素,一旦被破坏,难以在短时间内修复,香港亦因此将步向一个日益恶劣的政治环境
,慢慢进入一个不能被有效管治(ungovernable)的困局。
选举非制度化
制度必须凌驾人治。当一个制度可以不按规则、不依据事实和证据,只需要一个人便可随
意作出重要决定,在学理上,这其实不是一个制度,而是人治。这也是香港选举今次甚至
今后走向非制度化的问题所在——凭一个选举主任的个人观感,以及只咨询由特首委任、
在很多事件均抱有鲜明政治立场的律政司的意见,缺乏客观的准则,仅基于候选人的言论
和思想来判断他是否支持《基本法》,无异于人治的政治审查,是政治考虑凌驾客观的制
度。
在今次事件上,官员取代了法庭的角色,更没有在制度内设立即时和有效的上诉和覆核机
制,便可剥夺市民的参选权和选民的选择权利。若此先例一开,难保他日不可以透过同等
方式,换上另一个原因,来剥夺社会上任何人的其他政治和法律权利。面对一个失效的选
举制度,单靠司法覆核亦非完美的补救方法,因为它既昂贵也需时。而且,等到数年后,
即使选举主任的决定被法院判决为无效和违法,是否可以重选?原初选出的立法会所通过
的所有法案,又是否被同时视为无效而被推翻?也是未知之数。
制度的优胜之处,是有客观的程序和法理可依,也有适当的制约和平衡(checks and
balances),以确保一切在制度内的行为均是合理、有效和公正的,防止滥权和以权谋私
。因此,一个合理的选举制度的最基本功能,是必须能够规范当权者,以防止他操控选举
,用选举作为排斥政敌和巩固自己政权的工具。
熟悉中国政治的人,都会知道中国并不介意用公开投票的方式来选举政治人物,只要他们
可以一早肯定自己的候选人必定胜出。在中国,选举并非真正用来反映民意,和给予人民
选择自己的政治领袖的机会,而是合理化政权的管治工具,为封闭的政治制度加添一点认
受性,顺便亦可改善一下国际形象。香港选举由原先客观及相对独立于现有政府的制度,
慢慢被渗入有“中国特色”的选举风格,是一件极坏的事,势将令原有制度倒退和崩溃。
公务员进一步政治化
事件中,也有一些关键的细节十分使人担心,其中之一就是公务员进一步政治化的问题。
自2002年起,前特首董建华推行“高官问责制”,从此以后,所有负责制定政策的最高职
位,包括了司长和各政策局局长,便由政治委任的官员,而再非由公务员出任。自此,社
会对公务员政治化的担心不断增加,忧虑公务员面对问责高官的压力下,不再保持政治中
立,倾向维护当权者的利益。
选举主任其实是属于政务官(又简称AO)职系(grade)的公务员。政务官并非一般的公
务员,是公务员当中地位及权力最高的职系,可谓公务员队伍中的天之骄子,亦是社会精
英。政务官在政府中一向担当着决策和管治者的角色,即使现在实行了政治委任的高官问
责制,他们仍然垄断了政策局及各行政部门的高位。
然而,即使政务官在政府内位高权重,但废除“港独”人士参选资格的决定事关重大,也
非常政治性,应有政治问责的官员参与其中,绝不可能只由一个理应政治中立的选举主任
决定,问责官员则躲在背后。政务官贵为政府的管治阶层,也受公务员制度的保障,当连
他们也要向政治压力低头和折腰,来单独负上这个不受欢迎决定的一切政治责任,可见公
务员被政治化的问题,比很多人的估计还要严重得多。公务员系统,作为一个曾被视为“
香港良心”的制度,它的进一步政治化,也减弱了对当权者任意妄为的制约。
加速本土运动意识形态激进化
当香港的本土派政治运动,被政府以违反《基本法》这极之严重的理由,拒诸于立法会选
举的门外时,已充分表明它不为制度化政治(institutional politics)所容,只余下透
过非制度化政治(non-institutional politics)的抗争来实践其理念这条路。
由于本土政治和港独思潮的急剧冒起,有其社会的背景和因素,它绝对不会在没有政策修
改及中国减低对香港的干预下,被逆转过来。既然本土主义不为现有政治制度所容,颠覆
及推翻现有的政治制度,必然成为本土政治,特别是“港独”思想继续发展的大方向。周
五(8月5日)晚香港民族党在添马公园的集会中,提及“渗透政府”等计划。即使他们加
入主流和建制,其实也是一种破坏和颠覆的安排,为将来的“革命”而部署,构思和共产
党的地下党员制度十分相似。政府现时所采取的高压和取缔策略,亦只会加速这个运动在
意识形态上变得更极端、更激进的趋势。
一个有效政治制度的重要功能,包括了可以成功地用非暴力的方式,化解社会上的冲突和
矛盾。很明显,拒绝不同政见的人士,包括了“港独”人士进入议会的做法,是政府自我
局限及削弱现行政治制度功能的不智行为。这无形中合理化“港独”用非法和激进的手段
来发展的路线,也同时降低现有政府以及整个政制在“港独”的支持者,特别是年轻人眼
中的认受性,造成“造反有理”的情况。
只有封杀和打压,而没有安抚和吸纳的做法,也只会使关于“港独”的思想和诉求,不可
能透过现有的制度,经过更多的公众讨论和理性分析后,被化解或温和化。更可怕的是,
新兴的政治力量,部分可能会被利用,在选举前制造一些冲突事件,影响市民的投票取向
,甚至提供政府机会和理据,提出早一步为《基本法》23条立法,为香港带来更多的政治
纷争和社会分化。无论如何,港独和泛民两者,似乎已成为了两条独立、不同,和互相竞
争的香港政治发展道路。
罗马并非在一日内建成,但可在一日之内被轻易彻底摧毁。同样道理,长期以来有助香港
达至善治的制度也非在一日之内建成,却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被破坏,进而带来如上所述
的一连串无穷后患。
(黄伟豪,中文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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