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论民主 骂政府

楼主: koukai4 (恩斯特‧洛佩斯)   2014-10-21 01:45:18
关于陈水扁的龙潭购地案,实在有几点不吐不快。
正常法治国家的刑法,有罪刑法定主义且禁止不利被告的类推适用。因此刑事
法院法法官审理案件,解释法律,就不能随便超出刑事法规的文义范围,相对
民事法院就狭窄的多。又基于法安定性、信赖保护、人民诉讼救济权利之公平
法院的要求,解释相同条文会依循原本对此的解释惯例。
而在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七○七八号,也就是在龙潭购地案,入罪之关键,实
质影响力说,则是在解释公务员贪污治罪条例五条一项三款,关于职务上行为
的意义。
判决书里是这样说的,所谓职务上之行为,系指公务员在其职务范围内所应为
或得为之行为而言,祇要该行为与其职务具有关连性,实质上为该职务影响力
所及者,即属相当。
而以往最高法院针对同法的职务上行为,几乎全部采行的是法定职权说,意即
必须是依法令具有法定职务权限范围内之具体特定职务行为且不法报酬苟非关
于职务行为,即不得谓为贿赂,自无成立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问题。
前者的范围极广,后者的范围小。然而,后者却是一贯法律见解,因为首先,
所有扩张刑法解释范围的法学方法,都必须严格检验。这不仅仅是为了符合刑
法最后手段性的要求,同时也是考量刑罚乃是作为最重大侵害人身基本权利的
手段。
因此,关于刑法的适用范围,不能无止尽的扩张下去。
其次,又本罪的保护法益,乃在于人民对公务员执行职务的信赖。换句话说,
如果公务员并无此项职务,也就无所谓信赖可言。
这即是以往针对职务上行为的解释,以后者为通说的原因。
反之,若采取实质影响力说,首先要冲击的就是罪刑法定主义。
刑法第一条,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本条之意义有二
,一是人民权利之保护,吾人不会被未曾公告的法律而受处罚,二是限缩法官
解释法律的空间,要求法官本于宪法解释法律,不能恣意为不同的认定,且严
格禁止超出文义范围法学方法操作,如类推适用,或严格限制如目的性扩张,
否则将会严重侵犯的立法者的立法权限而有权力分立的疑虑。
而我们纵观刑法在95年的修法,关于贿赂公务员部分,增订具有法定职务的公
务员,再观之贪污治罪条例第五条一项三款又明定对于职务上之行为;若基于
体系解释,特别法的范围又怎能超出普通法的范围,可见立法之本旨应为相同
之解释。
更何况,刑法禁止不利被告之目的性扩张已如前述,且若采取实质影响力说,
此类无边无际的解释范围,将架空罪刑法定原则对法官解释法律的拘束,使法
官可以自创法律适用的范围而无任何法律的根据。
又这种解释方法的疑虑也真实出现,现在刑事法官在适用同法的时候终于出现
在本案适用实质影响力说,在他案适用法定职权说,又在另案适用限缩版的实
质影响力说。
这种判决高度不一致的情况,又怎能奢谈人民对公正法院的信赖,而最悲惨的
是,容易落下政党互相攻击的把柄,难道不会出现审判前执政党总统即宣称我
国司法判决不能有背于人民的道德情感,应考量此点而加重量刑或解释法律,
这种严重破坏司法独立性的事件吗?(恩,还是已经出现过了呢?)
而结果采行实质影响力说的结果,以近乎违宪的解释方法,在个案扩张抽象的
刑罚范围,又能使后案依循使用,先破获了权力分立的设计,又牺牲了法治国
原则的要求,同时失去了人民对司法的信赖程度。凡此种种,难道比一个总统
入罪服刑还要重要?还是我们的刑法,应该设计道德入罪论,以符合全民的情
感?
又在其后出现的林益世案,法官适用了限缩版的实质影响力说,其实就直指了
扁案中实质影响力说之不当,因此才适用了限缩版本。
最后,我想到上个世纪,梁启超先生的一段小故事。
大意是某人偷了政府机关的钱还是古董半夜逃了,当时大概是来不及发票去抓
,所以就有学生就问梁启超说,在当时紧急的时刻,可不可以用非法的手段把
他抓起来?梁的回答的大意则是,宁可让小偷跑了,也不能让法律跑了。
时光跑到现代,虽然这里是讲实体法,不过,一样的,利用实质影响力说去罗
织罪状,而不是用合宪的法学方法去解释法律,难道今时今日,百年之后,我
们就让法律跑了吗?
※ 引述《inebriety (酩酊)》之铭言:
: ※ 引述《godwind7 (堕落)》之铭言:
: : 司法要能够独立于政府或政党的运作
: : 如果你要拿扁案来讨论贪污,最好研究清楚点
: : 扁案就是国家机器伸入司法最好的证据,交保后直接换法官,这是哪招阿
: : 两个被判刑的案子:龙潭购地案和陈敏薰案,没有直接的证据
: : 法官只好发明实质影响力,严重违反法律上的无罪推定原则
: : 更何况特侦组还叫证人做伪证
: 睡前回一篇好了,虽然很不想伤害扁迷脆弱的心灵。
: 但我看真的不像是装傻,一直搞不清楚也不是办法。
: 会把龙潭购地案跟 作伪证 分类在一起,我想你才要对扁贪污要有更好的研究。
: 辜仲谅作伪证 是 红火案 跟你说的龙潭弊案一点关系都没有。
: 当时辜仲谅是逃亡日本,据说是 辜成允认罪协商 有得到缓刑。
: 辜仲谅当时也想效法,所以说阿扁收他3e。这是作伪证的由来…………
: 至于你说的龙潭弊案是啥阿?
: 台泥龙潭有块地想要换成现金,但金额很大普通人买不起所以找上竹科
: 辜成允给吴4e 给竹科管理局科长李界木3000万 辜就顺利卖掉土地68亿
: 最后判刑是 李跟辜皆认罪 科长也承认跟吴有往来 所以定谳
: 元大跟南港我就不提了 再提我怕有人精神受不住...
: : 台湾只有蓝绿的问题一直很严重,所以大家才会期待改变
: : 在这种气氛下,柯P才能够参选台北市长,也感谢KMT很配合的推出连胜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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