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呼吁两岸联手保钓 台湾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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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文网 6/2 2014 台北讯
针对外界呼吁两岸应联手保钓,台湾外交部表示,在中国大陆未正视中华民国存在之前,
双方没有互信基础,并无可能。
针对中、日、台3方都宣称拥有钓鱼台列屿主权,争议无法解决,外交部6月1日重申,钓
鱼台列屿是中华民国领土,台湾的附属岛屿,中华民国对钓鱼台列屿一贯立场是“主权在
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这也是马英九总统所提出“东海和平倡议”的主
要原则。
至于外界呼吁两岸应合作捍卫钓鱼台列屿主权,外交部强调,两岸合作须有互信基础,若
一味否定中华民国在光复台湾(包括钓鱼台列屿)所作的历史贡献,以及保护台湾渔民所
作的长期努力,恐难创造联手保钓的有利条件。
外交部表示,除了缺乏互信之外,两岸对于解决争议的构想不同,双方对于《中日和约》
看法也不同,以致迄今难以合作。
外交部以去年台、日签署渔业协议为例指出,传统的观念是主权与渔权不可分,但《台日
渔业协议》采取现代观念,也就是主权不可让步、但可搁置,先处理渔权争议,待条件成
熟时再处理主权争议。
台湾渔民殷切希望先解决渔业争议,台湾政府亦认为如此较有利。根据统计,签署前一年
双方海域争议有17件,去年只有1件。台湾渔民在钓鱼台海域的捕获量增为3.6倍,价值增
为2.9倍。
但是,中国大陆并不赞成台湾先解决渔权争议的作法,因此反对《台日渔业协议》。
外交部进一步指出,1895年日本取得钓鱼台列屿主权的唯一法律依据就是《马关条约》的
割让,1941年珍珠港事变后我国对日宣战,就已宣示废止。二战后,我方用1952年《中日
和约》第4条正式废止《马关条约》,并溯及1941年生效。这也是中华民国光复台湾正式
的法律依据,更是攸关国家主权、民族大义的历史文献。
但是,中国大陆1972年与日本建交时,竟要求日本废止《中日和约》,双方看法大不相同
。
外交部表示,中国大陆若没有正视中华民国的存在,双方没有互信基础,恐难创造联手保
钓的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