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补习班群组组规

楼主: CIH (加油!)   2010-08-10 12:59:54
补习班群组组规 ※2017.5.3修订v1r1
※2017.5.4修订v1r2
【申请看板篇】
1.连署新板请至S_NewBoard,其他的连署机一概无效。
2.一个看板至多3位板主。
3.更换板主请至组务板申请,并请新旧板主前来申请文推文覆议。
4.看板新板主(包括已开板新增板主)之人选其资格须符合 上站次数/文章数:100/20。
【板主管理篇】
1.板主请假,一季(三个月)内不得请假超过四次,超过警告一次
2.板主劣退文章,必需于看板置底板规内明文规定。
无规定劣退标准而列退之板主,警告一次。
※板主必须在判决结束三日之内,至ID_Problem板申请取消劣退;
判决结束超过三天而不取消劣退之板主,则予以免职。
3.看板不可隐板,专案申请审核通过则可以隐板。
4.板主至少7天上站1次,违者警告一次。
【板主罚则篇】
1.警告累记以同一年度01.01~12.31为计算方式,隔年度则警告重新归零计算。
2.累计两次警告,进入观察名单,累计三次警告则免职。
3.板主未请假而连续21天未上站,则免职。
4.被免职的板主,不得再担任原来看板之板主,亦不得使用别的帐号重新回锅申请担任。
【冲文章数罚则】
1.看板14日内,若板主没执行清理冲文章数的情况,则小组长会将看板设定成违
法状态,待板主清理完毕以后,再于本板备案,申请回复。
2.备案申请回复成合法状态,只限一次,超过不予受理,只能以违法状态存在。
3.所谓冲文章数,则是短时间,在同个群组相近的看板,大量发表文章。
【废板篇】
‘废板说明’:
1.看板砍除前
(1)被废除看板之精华区,备份至Cram_Service板精华区。
(2)公告废板7天后,才砍除看板。
2.看板类别更改成“待废”,代表进入观察期,看板仍然维持在原来的群组。
观察期为1个月,并且设为违状态,取消发文奖励;领回后方恢复发文奖励。
于观察期间无法改善,公告废板后七日,砍除看板。
3.申请领回看板,需由看板板主提出申请,且附上领回看板的证据。
4.每个看板只能领回一次。领回一次后,又达进入观察期的标准,则砍除看板。
5.看板废板之后,不得重新申请同样的看板连署。
‘废板标准’:
1.看板3个月以上无板友讨论文,进入观察期;观察期间内(1个月),需有五个以上板友
讨论文,方可回复原状态。
(路人灌水文不计,板友的认定需请板主提出板友名单)
2.看板长达一个月以上无板主。
其他未尽之规定与罚则,均依照站规规定为之
Bushiban补习班联盟小组长CIH
作者: NCmax   2009-03-14 15:51:00
明显未依本规则管理组内看板吧,补习班各班大概都符合废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