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cute320518 信箱]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标题: Re: R: 进行追加申诉答辩及上诉
时间: Thu May 3 11:51:34 2018
※ 引述《littlelike (o(.〝.)o)》之铭言:
: ※ 引述《cute320518 (cute320518)》之铭言:
: : 谢
: : 请问板主之前是依据哪条板规可以任意解桶?
: : 只凭自我感觉就可以任意执行板务?
: : 这问题麻烦请开板讨论规则一下
: : 本人申请公开讨论并于组务申诉讨论。
: 我已提过暂时解除水桶可列入我的疏失
: 我再一次说明你的权利
: 1.向板主申诉
: 2.在群组申诉
: 3.走罢免程序
: 若你认为我暂时解除水桶有异议,请在组务版提出申诉
: 若群组长要求我回复,我会说明,谢谢
另外,先前板主修改板规,把本人抓出来举例公告,是在公审本人吗?
如果是你会怎么想?
隔天又回复板规,这是在开玩笑吗?
修改板规、板务公告可以这么随性吗?
事后一句道歉都没有,如果你在别板被这么抓出来公审,会怎么处理?
这点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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