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NBA板 namie810303 判决不当

楼主: victor21835 (victor)   2017-11-21 16:39:20
首先还是强调 ”此推文是否违规”及”处分是否洽当”
“板主强调此次违规是离题及引战”
1.推文内容回复的意思是为
“除了出脚的动作外守不住GA”,应无离题
2.并未有任何加油添醋、攻击性或是情绪性字眼来叙述既定已发生之事实
若这样为引战,实则写者无心看者有意
另外补充,本人认为”引战”及”离题”等太过依赖板主主观判断甚至好恶
来决定是否水桶绝对是恶法。只有软硬限制…等,
才是能够真正客观的处理争议事项。
目前看板会有这么多争议就是太多主观认定的空间(即为自由心证)
“单一文章经退文后仍累计文内其他违规次数”
本人认为去翻出过去的零星判决案例,对此案并无帮助
举出那些案例,只能代表”板主从以前到现在都是这样处理”
以往的行事经验原则并不能代表就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真正该讨论的是
“单一文章经退文后仍累计文内其他违规次数” 即为
根据已经判决不合格的劣退文,再去挑此内文额外的违规项目来累计罚责
是否违反一罪不二罚的原则? 这样处置是否洽当?
再者NBA板规并无此项,若需修正也应不溯及既往
至于namie回应板面会怎样,该如何管板,这些都言之过远,无限上纲
"每则推文单独裁罚" 与 "在已经劣退的文章再去累计内文违规次数"
更是全然不同的两件事情,这样的说词是比喻失宜
以上陈述,再烦请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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