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NBA板板主Hijikata任意劣文并延伸法规

楼主: bll135 (洪大少)   2016-08-03 17:03:44
申诉人ID:bll135 、 GoRockMylife (为同一人)
被申诉之看板及板主ID:Hijikata
申诉人所受之处分:(例如“水桶三天”或“劣文一篇”等,
请将记得将板主的公告依置底申诉规则另行转录至本板)
bll135劣文一篇、
GoRockMylife劣文一篇
两帐号合并水桶三天
申诉人之诉求:(例如“解除水桶”或“取消劣文”等)
两个帐号都解除水桶、取消劣文
申诉之理由:(请详实填写,但越简明扼要,越能帮助小组长有效率的处理您的申诉)
我于8/3下午发表一篇文章,纠正版上版友错误的翻译文章,并批评借由恶意扭曲文章
来对太阳队的球迷进行嘲讽的行为。
该篇文章被板主以针对版友进行攻击为由劣文。
于是我写了一封申诉信,以及一封对该篇错误翻译文章引战违规行为的检举信。
(此为另案,不多述)
我的主张是,我批判的是其人的“行为”而非人身攻击。
但无论版主是否采信,他并没有对我的申诉信与检举信回信。
于是我查询过 NBA 板板规,使用分身帐号 GoRockMylife 于板上公开发文质疑,
希望版主对于是否有吃案(不处理我的检举信)能给予正面回应。
而 H 版主采用的方式是以分身帐号为由劣退我的文章,并且一并水桶七日。
但我观看 nba 版的板规,并没有分身帐号遭劣退(而非水桶)以后需要连坐的罚则。
我的 bll135 帐号不能在 NBA 板发言,是因为有一篇退文,
但我的主张是
1)我的这个劣文是否成立,还要看我们在组务的处理来决定。但 H 版主刻意放置
我的申诉信,让我没有办法来这里提出申告。
他同一时间还在板上处理版务,直到我再次催促才回信。
2)就算 bll135 这个帐号受到退文三天内不得消除的惩罚,这也不代表其他的帐号
应该要遭受同样的处罚。本人于 PTT 担任过三个版主职,未曾听过劣退处分可
以在不同帐号上连坐的。劣退 A 帐号不等于劣退 B 帐号,劣退与其连带而来的
系统处分跟看板方主动水桶应该是两回事。
3)H板主主张 bll135 帐号于被水桶后会被系统自动禁言三天,然而此一禁言处分
乃是系统处分而非站务处分。显然 H 版主有意将之混为一谈,来回避我以另一
帐号 GoRockMylife 提出的质疑,并以其版主职位提出任意解释,公报私仇。
因此,我主张,根据 NBA 板板规,
bll135 帐号所发表的文章是否为退文(即是否有人身攻击事实)可以讨论。
但是该板规并未规定 bll135 帐号应受 3 天水桶。
此一水桶处分应当取消。
另, GoRockMyLife 帐号发表的文章为经过版主任意解释下的报复性处分
应取消其退文及水桶。
P.S. 该版主声称已申请 GoRockMyLife 帐号退文取消,
虽然还没有在 ID_Problem 看板看到相关申请程序
但我仍然坚持在板规没有禁止劣退后不能使用分身帐号发言的前提下
发表公开文章询问版主的执行标准并无不妥
该帐号的水桶与劣退判决于法无据
最后,我想针对 Hijikata 的公告提出一点质疑,
他提到因为 bll135 的帐号先被水桶三日,而 GoRockMyLife 又发言,
所以 GoRockMyLife 这个帐号应被水桶三日。
此并非事实!
请小组长检视相关证据,原先 Hijikata 对 bll135 的文章判决是退文
而后以“bll135的退文三天后才能取消”将 bll135 水桶(事件一)
跟因为“bll135被水桶,GoRockMyLife不应该同时发言”而判处连坐(事件二)
这两个水桶的时间是一并处理的
意思是, Hijikata 以“因为你被退文”改判了自己原先的判决为退文后水桶,
然后在改判的第一时间以此来连续开罚
试问,我要怎么在使用 GoRockMyLife 发文时预判到自己的 bll135 帐号被水桶?
连续开罚是否合理?
H版主对 bll135 这个帐号改判水桶的理由又是否充分?
请小组长明察!
最后来附上时间顺序回应 Hijikata 板主的“被水桶禁止检举”和“被水桶还发言”说
时间: Wed Aug 3 12:44:03 2016 发表文章批评不实谣言文章
时间: Wed Aug 3 13:19:02 2016左右 被退文,回信给板主
时间 Wed Aug 3 13:26:58 2016 以正确格式去信检举 kuluma 之文章违反板规
时间: Wed Aug 3 13:32:57 2016 以正确格式去信申诉
时间 Wed Aug 3 14:53:28 2016 板主回复申诉信
时间 Wed Aug 3 14:55:56 2016 再次回复板主之后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时间 Wed Aug 3 15:25:11 2016 以分身GoRockMyLife于NBA板发文质问板主标准
08/03/2016 15:51:36 GoRockMyLife 之文章遭以分身为由退文
时间 Wed Aug 3 16:01:53 2016 Hijikata 发文说明事件,并呼吁以检举代替回
文。但仍拒绝说明为何拒绝回应我的检举文。
时间 Wed Aug 3 16:26:20 2016 Hijikata 发表水桶公告,将 b g 两帐号水桶。
水桶理由是违反板规后再次使用分身违规发文。
时间 Wed Aug 3 17:00:41 2016 Hijikata 修改水桶公告,取消 GoRockMyLife
之劣文,并且主张两帐号的水桶是因为已经给
予 bll135 劣文。
08/03/2016 17:04:24 GoRockMylife 收到看板水桶通知。
08/03/2016 17:04:14 bll135 收到看板水桶通知。
此顺序表可以看出, Hijikata 所声张之“又再以分身GoRockMyLife违规发文”
应建立于其所谓退文后“应视为在NBA板水桶3日的状况”
出于此前提, Hijikata 拒绝接受我的检举信,也水桶了我,又水桶了我的分身帐号。
而我在寄送检举信之前并不知道会被水桶,使用分身帐号之前也没有收到水桶通知。
所以请教小组长,当板规明订为劣退的情况,板主是否可以延伸解释为“应视为在NBA
板水桶3日的状况”,任意增加三日水桶处分,并予以连续开罚,还剥夺我原应有的
对其他文章的检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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